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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好“烟花爆竹燃放治理”这碗水

“我要的快乐”碰上“你想的安静”,怎么选?

一直以来,对于城市是否应禁燃放烟花爆竹的争论从未停止过。

有人期待“前村后村燎火明,东家西家爆竹声”的热闹喧哗,有人对深夜清晨突如其来的炸响声、对燃放后的烟雾缭绕困扰不已。

不同的看法背后是不同的立场和诉求,如何平衡好这些诉求,考验着城市治理的精度和温度。

从现实来看,当前高密度、立体化的城市布局,使得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风险和成本变得极高。噪音、空气污染、火灾事故等负外部性风险,需要全体社会共同承担。

从公民个人来看,放烟花本身图的是个开心,不过这份快乐可能建立在他人的“难处”之上,不妨主动、善意地管理自己快乐的方式。

需要厘清的是,把过错归咎于烟花爆竹本身显然有失偏颇,之所以会出现这些争议,很大程度上是不当燃放惹的祸。

治理烟花爆竹燃放问题,需要管理者在多元甚至冲突的利益诉求间建立规则,谋求“最大公约数”,这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议题。

如何端好“烟花爆竹燃放治理”这碗水?

“一禁到底”是回避矛盾的懒政,“一放了之”是推卸责任的失职。

上世纪90年代,国内主要城市都曾实施“禁燃”,之后政策松绑为“禁改限”,2018年前后,许多城市又再度禁止,之后更趋严格。近两三年来,全国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可以看出,审慎决策背后是对统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文化传承、产业发展、民生需求等多重价值的追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这将具体执行的空间留给最了解本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政府,实际上是为各地因地制宜地寻求共识提供了制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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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湖南为例,各市州及县(市、区)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如长沙、娄底等地分区分时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划分明确的“禁限放”区域,引导群众科学、有序燃放烟花爆竹。也有一些城市出于对本地空气质量等问题,对烟花爆竹的限制较为严格。如岳阳就规定市中心城区及其他县市区指定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规范燃放是末端治理,长远来看,根子还在生产端。

事实上,我们的花炮产业,已经“next level”了。

湖南是烟花爆竹生产大省,浏阳市素有“中国花炮之乡”美誉,是全球最大的烟花爆竹生产贸易基地和科研中心。近年来,浏阳不少企业将产品重心转向药量小、声响小、运动轨迹可控的“城市烟花”。浏阳相关企业已产出300多项安全和环保技术方面的创新成果。诸如电子烟花、数字烟花等也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玩耍的可选项。

烟花的“花”样越来越多,为科学规范治理烟花爆竹燃放问题提供了更多解题思路。

从单向管控到多元共治、从简单禁令到精细调控,说到底,重点不在“放不放”,而是“如何更科学更安全地放”。答好这道“既要又要”的题,还需要我们共同探索。

来源:红网

作者:姜媚

编辑:胡喜华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ngxww.cn/content/646045/67/15638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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