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岩溶洞穴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污染岩溶洞穴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岩溶洞穴(含溶洞、天坑、落水洞、地下河等)及其周边影响区域,不包括人工开挖的公路、铁路隧道、地下管网、窑洞、矿洞、矿井、人防工程,以及用作军事用途的溶洞。
三、线索类型
1、新增未登记建档的天然溶洞,经核查属实并纳入县域溶洞管理台账的;
2、向岩溶洞穴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废弃物等行为;
3、向岩溶洞穴排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等行为;
4、盗采、盗挖、损毁石钟乳、石笋、石柱等岩溶洞穴地质遗迹行为;
5、在岩溶洞穴内违规建设、私搭乱建、非法开发经营、违规探险作业等行为;
6、其他破坏岩溶洞穴生态环境、地质遗迹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线索要求
1、线索应客观真实,载明问题发生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主体、行为概况,鼓励提供照片、视频、位置定位等佐证材料;
2、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五、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735-3722539(县自然资源局)、0735-3762841(郴州市生态环境宜章分局),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来信举报:宜章县自然资源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邮政编码:424200;
3、来访举报:宜章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郴州市宜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六、其他事项
对查证属实的线索,依据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1000-4000元奖励;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同一线索联名举报的,作为一个主体进行奖励、内部协商分配;同一线索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以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累计奖励。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特此公告。
宜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
来源:宜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胡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