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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5月6日至7月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察。2021年8月2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欧检路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李严斌、谷军平、事务中心主任邓继见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国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8月26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有关要求,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9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制定印发《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期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等,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确保问题如期整改完成。

(三)强化统筹调度。局领导根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整改措施、整改进度的统筹调度。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问题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及时通报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截至11月26日,巡察反馈的3类1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7个,正在整改1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县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差距。一是实施DRG付费改革工作中,没有对这项工作认真研究,郴州市DRG付费试点医院的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在DRG付费改革工作中没有进展。二是单病种限额政策没有及时根据新《郴州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如:2020年5月老年性白内障手术费由原来是650元提高到了2126元,提高了1476元,但按单病种收费仍然标准是2800元。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DRG付费改革工作:2021年9月,根据《郴州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扩面推进工作方案》,我县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玉溪镇卫生院、玉溪镇城关卫生院、黄沙镇中心卫生院、广慈医院等6家医院纳入DRG付费试点,截至目前,我县共有8家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改革。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我局先后组织试点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DRG付费部署会、调度会、培训会,协调扩面试点医院到已试点的医院学习等。鉴于病案编码工作是关键,要求高、难度大,积极组织试点医院派人到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学习DRG付费,督促扩面医院派人到县人民医院跟班学习,以先试带后试。目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宜章县广慈医院已做好DRG付费信息接口改造,确保了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均能有效传费用清单、病案首页,县人民医院拟定于2022年1月1日开始试运行DRG付费。二是单病种限额政策:2020年10月1日,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郴政办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医保政策全市统一,医保待遇政策由市医保局制定,各县不能单独制定和调整政策。我局多次向市医保局汇报调整我县单病种收费政策,市局回复DRG付费试点县不再出台新的政策。全市启动DRG付费后,将取消单病种限额政策。同时新医保上线后全省统一政策,各县将不再单独制定相关支付政策。

具体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举措的研究不够深入。一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讲话精神不深入,不扎实。局党组重业务轻理论,理论学习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学习方式单一,未切实运用到医保工作中。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六个纳入”落实不到位。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没有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没有纳入干部考核,班子成员的个人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没有明确体现意识形态的工作内容。三是“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开展效果不佳,阵地管理有漏洞,未开展风险点和隐患点的排查工作。2016年以来局党组会议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召开分析研判会议,意识形态九大运行机制没有抓好抓实。微信公众号“宜章医保”未落实“三审制”,以转发上级政策为主,没有发挥好宣传效果。没有对存在的医疗保障方面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没有及时进行针对性引导。四是理论中心组学习没有按照流程开展,制度不规范,资料收集归档不完善。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完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和个人学的方式,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平台等多种形工扎实推进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三是印发《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等相关制度,深入开展“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专题活动。三是成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领导小组,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完善学习资料,及时总结归档。四是加强单位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定“三审三校”制度,对所要发布的信息严格实行“三审”制,确保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具体问题:3.执行医保政策有温差。一是执行医疗救助政策存在偏差。如:2021年5月,瑶岗仙镇参保患者陈某提交2020年度的医疗救助申报材料,工作人员刘某告知陈某,2020年的救助资料必须在2021年2月底之前提交,否则不予受理,该患者反响强烈。二是城镇职工特殊门诊工作落实不到位。如:2020年底,城镇职工特殊门诊定点放宽到定点医院,并与县内16家医院签订了“城镇职工特殊门诊服务协议”,事务中心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督促医院提供相关报账服务,导致患者没有享受该项政策和利益。三是医用耗材项目匹配不精准。如:手术材料费中的“重建钢板”有的匹配为“重建钢板”,有的匹配为“材料费(20%自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政策的培训学习,提高了办事人员对政策把握和执行的精准度。二是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城职医保特殊门诊医药机构名单,窗口受理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引导参保患者合理选择定点机构。10至11月,已有28人申请城镇职工特殊门诊到定点医院并享受待遇。三是出台了《药品匹配审核制度》,2021年9月全省统一医疗保障系统上线,严格按照新医保系统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做好匹配映射工作,提高增强匹配精准度,提升医保经办工作精细化水平。

具体问题:4.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有差距。一是住院报账不及时。2020年10月市级统筹住院报账的办结时限是7个工作日,笆篱镇王某申请住院费用报账,中心于2021年6月7日受理,2021年6月28日才报销,时间达16个工作日。二是生育保险报账超时限。文件要求不超过20个工作日,2021年3月受理曹某医疗报账申请,到6月才报销。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笆篱镇王某住院报账因系统故障,医疗机构导入的明细费用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当时无法核报,等系统维护好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重新导入其费用明细后再报销,导致办结时限超期;曹某因“凶险性前置胎盘并胎盘植入”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剖宫术,当时无法介定“凶险性前置胎盘并胎盘植入”是属于生育保险范围还是基本医疗范围报销,多次向上级医保部门反馈,确定属于基本医疗范围报销,导致办结时限超期。目前,我局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报销时限要求,做好报销工作,及时将报销款划入患者指定银行账号。二是对特殊情况的申报资料及时做好部门之间的研讨、协调和交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每一笔业务。三是参保人员可通过关注“湘医保”公众号或拨打服务电话3728105(城镇职工)、3770223(城乡居民)电话备案,实现了“不上门、零距离、无障碍”备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全国任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办理住院结算。

具体问题:5.参保管理工作不到位。一是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复参保清理不及时,2021年职工与城居有1328人重复参保。二是与税务部门联动不到位,红海人力资源宜章分公司3人、县芙蓉学校23人因医保系统和税务系统数据同步失败,无法计算2021年度大病互助应征金额,迟迟无法缴费参保。三是参保审核不规范。全市统一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表后,有关内容项目缺失,参保权益股经办人许佑铭未签字、盖章。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杜绝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制度》,通过数据比对,已对重复参保的1328人全部冻结城乡居民医保,保留城镇职工医保。新医保系统目前已上线运行,有效避免了重复参保的情况。二是通过进一步加强与税务、软件公司沟通,并实时进行情况跟踪,大病互助已经可以正常参保缴费。三是对所有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表逐一筛查,发现有内容项目缺失立即整改,并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参保流程进行参保审核和规范签字、盖章,杜绝不规范行为。

具体问题:6.“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不接地气。一是“两病”门诊推进落后。2021年4月,市“两病”门诊用药“百日攻坚”工作推进前期,宜章完成进度在全市排名靠后。二是“两病”门诊待遇审批过程繁琐。先要提交申请到所管辖的村卫生室,再由村卫生室录入系统,然后提交上级医疗机构审核通过方可购药。三是推进“两病”门诊工作积极性不高。2021年4月30日,全县高血压门诊应享受人员36458人,实际享受33975人,尚有2483人未享受政策;糖尿病门诊应享受人员10028元,实际享受9006人,尚有1318人未享受。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两病”门诊工作任务,定期排队通报,加强督促指导,深入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在全市“两病”门诊用药“百日攻坚”工作进度完成100%,在全市排名前三。二是联合卫健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通知》,明确任务,抓好落实,确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三是取消“两病”门诊待遇审批流程,由“两病”患者提交申请到当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受理后录入医保“两病”管理系统,再由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慢病特病门诊服务股网上审核,实现了为群众办事“零距离”审批。医疗机构与“两病”患者签定公卫服务协议,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两病门诊政策宣传。通过广场显示屏、各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和粘贴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提升群众对“两病”门诊保障政策的知晓率。截至2021年11月,全县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人数40586人,发生费用报账人数40586人,两病患者报账率100%,总报销金额1059.68万元。

具体问题:7.基金监管机制不够严密有力。一是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43419.71万元,支出41720.02万元,基金使用率96%,当期结余1699.69万元;2021年筹资44871.7万元,基金使用率为40.3%,在2021年6月全市通报宜章县医保基金可支付数不足6个月,只有3个月。二是 2020年县人民医院年初总控额为5910万元,年底报销额约7253万元,超1613万元;县妇幼保健院初总控额为59万元,年底报销额约109万元,超50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强,中心卫生院配备有CT,乡镇卫生院配备有彩超等大型医疗设备,医疗技术较好,群众就医可及性强,导致基金支出比较大。二是核减2020年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年初总控额超标费用,根据《宜章县2020年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方案》(宜医保发〔2020〕27号)要求,每季度按超标部分的10%计算核减金额,县人民医院核减超标金额134.32万元,县妇幼保健院核减超标金额5.07万元,已核减到位。三是制定了年度基金监管计划。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对基金支出大、费用增长快的定点医药机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四是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整治实施案》等文件,联合多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五是配合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交叉检查,做好市级交叉检查问题交办落实整改工作。六是制定了《宜章县2021年医疗保险住院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方案》,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度总额控制基数,实行节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年度超过总额控制指标10% (含)以内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分担 80%;超过总额控制指标10-20% (含20%)以内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分担70%;超过总额控制指标20-30% (含30%)以内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分担60%;超过总额控制指标30-50% (含50%)以内部分,医疗保险基金分担50%;超过总额控制指标50%及以上部分,医疗保险基金不予分担。七是加大审核力度,聚焦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违规报销、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错误不匹配且未及时清理、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检查等问题,发出“审核拒付通知书”24份,金额合计179973.02元。八是开展警示教育。11月15日,组织全县5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清廉医保”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宜章县8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以及近期所查处的案件情况。

具体问题:8.深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跟踪监测不到位。一是2020年4月第二批带量采购合同期结束时,多家医院集中采购出现了断货现象,天塘镇卫生院、五岭镇卫生院没有完成阿莫西林胶囊的约定采购量,栗源镇卫生院没有完成头孢氨苄胶囊的约定采购量;二是县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未及时完成国家第二批中选抗菌药品,与带量采购药品供货公司沟通不通畅,少部分药品断货;2021年1、3、4月份采购了华北制药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0.3g*30粒,医药公司没有配送。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政策。二是建立各定点医疗机构带量采购台账,完善各医疗机构每月上报采购数据机制,动态监测带量采购情况。三是加强督导,严格执行合同。对正在执行合同中的8个采购批次,建立采购跟踪台账,在合同启动时要求各医疗机构上报采购计划,合同执行当中每月核查采购情况,每采购批次结束前一个月每10天调度一次,对未完成采购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积极收集运行中医疗机构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能当场处理的立即解决,需要向上级请示的及时汇报反馈。今年合同到期的批次目前全县总量均超额完成合同约定。国家集采第二批我县合同总量168.1411万(粒/袋/支/片),实际完成301.9166万(粒/袋/支/片),完成179.56%,第三批我县合同总量277.7064万(粒/袋/支/片),实际完成539.8406万(粒/袋/支/片),完成194.39%,湖南省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我县合同总量221.7476万(粒/袋/支/片),实际完成333.9707万(粒/袋/支/片),完成150.61%。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9.执法文书不规范,自由裁量不合理。一是2020年9月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了两种版本执法文书;2020年12月22日对天塘镇某村卫生室医保违约行为,稽查处理依据协议条款是二十九条第十条,实际处理决定却是三十条第三条。二是同类违规事实处理结果不同,2020年12月22日对一六镇某村卫生室违约行为按3倍责任赔偿,对岩泉镇某村卫生室违规行为按5倍责任赔偿。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委托南开大学法学院制定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指引与文书样式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并开展对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依法行政。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业务培训。四是对同类违规行为的处理主要依据违规机构认错态度好,能及时整改,结合自由裁量权,经相关人员合议后作出处理决定。

具体问题:10.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不够。一是2021年5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以来,35所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违规费用274860.3元,全额退回基金专户。二是截止7月5日,对39所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4家及个体诊所2家)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①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涉及金额885619.25元;②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涉及金额37872.9元;③小病大治将门诊可治疗的疾病收住院治疗,涉及金额31932.76元;④串换药品将保外药品用保内药品进行串换,涉及金额45550.8元;⑤冒名顶替将没有参加医保对象的医疗费用冒充参保对象进行医保结算,涉及金额216元;⑥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涉及金额95415.71元;⑦挂床住院,涉及金额24749.58元;⑧多计少做虚增费用,涉及金额7365.55元;⑨诱导住院,涉及金额4004.52元。以上共计违规报销医保基金928567.1元,全额追回入基金专户。根据违规情形不同,处以1-5倍罚款,共计金额1863631.7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多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2021年5月12日印发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8月26日印发了《“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追回基金和处罚共计312.9万元。二是抓好市级交叉检查问题落实整改。9月6日至18日,郴州市医疗保障局组织检查组对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仁辉精神病医院、黄沙镇中心卫生院、大市民药房以及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涉及违规金额共计545.92万元,已全部追回基金专户。三是抓好市级督导问题整改。10月13日至15日,市级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医保基金集中整治督导组对我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3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出具了督导报告。针对报告指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及5家医药机构发现的问题下发《市级督导线索问题交办单》,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四是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印发《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10月12日,组织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培训,要求各医疗机构对照医疗服务价格逐一筛查,发现匹配错误及时纠正。五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11月15日,组织全县50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清廉医保”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再一轮自查自纠,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做好医保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截至目前,共计自查发生违规金额364815.74元。

具体问题:11.远程监控查房不到位。一是2020年6月10日开展了远程查房5次,发现违规医院4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21年3月31日,下达县人民医院查房指令时,法规股未按规定10%的比例抽查,只按7%的比例抽查了7人;二是2021年3月后远程查房业务没有开展过。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远程查房系统于2020年6月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发现违规行为只追回违规资金,未作相关处罚;2021年3月份,远程查房系统移交法规股操作,当时由于工作人员对系统功能不熟悉,3月31日下达指令时选错功能模块,导致抽查人数不对,现已整改,严格按要求开展。二是制定并执行远程查房和现场查房工作计划,严格按规定的抽查比例和相关规定进行查房,对发现查房不在院的违规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2021年5至8月,我局通过远程查房平台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下达查房指令43次,抽查在院患者1095人次,发现挂床住院33人,追回医疗保障基金34528.9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处罚34528.93元。

具体问题:12.好差评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全市政务服务经办工作的要求,满意度调查还是纸质手工操作,没有实现系统管理评价。如:2021年5月19日,办证大厅工作人员刘某被红网网民邓某投诉服务态度差。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政务服务要求,认真落实好差评制度,及时在“郴州市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医保服务事项办件量。2021年1月至11月,在平台的“好差评”考核评分中综合得分98.57分。二是在办事大厅窗口安装了电子评价器,实现了系统评价管理。三是对大厅工作人员刘某进行了教育批评,年度绩效考核扣3分。四是在干部职工会议中要求改善工作服务态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具体问题:13.权责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医保基金财务股未将支付U盾上锁,存在被盗用的风险。二是医保事务中心与局机关待遇保障股职责不清晰,分工不明确,导致医保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和报告工作相互推诿;三是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收费管理缺位,2019年3月公立医疗机构收费管理职能划入医药服务管理股以来,没有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2021年仍有城关镇卫生院、浆水乡卫生院等21家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医疗价格目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银行U盾管理制度,每个网银账户根据需要设置U盾,录入和授权实行分离,密码各自保管保密,操作分开完成。二是已购买3个密码盒用于U盾和印章的存放。三是制定了《宜章县医疗保障系统事务清单》,明确了实施主体和责任分工。四将医疗收费监督检查列入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五是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学习《郴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1)》文件精神,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从2021年6月1日起按照规定的项目和价格执行。六是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培训。印发了《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10月12日,组织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培训,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对照医疗服务价格逐一筛查,发现匹配错误及时纠正。

具体问题:14.会计基础工作、财务现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差旅费报销未按规定执行,2018年部分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时间与审批单时间、不一致,部分差旅审批单主任意见等未签字。二是财务审批手续不完善。2017-2019年期间共支取备用金261259.7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差旅费管理等财经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制度,严格审核原始凭证,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二是已对差旅费报销凭证进行全面清查,对时间不一致、手续不完善问题进行修正完善,对未签字的差旅审批单一把手及时补签字。三是原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于2017年成立工会,工会制度不健全,开通工会账户没有经验,未开通转账功能,只开了现金支票支取功能。从2020年起,县医保局成立工会后,健全了相关制度,工会支出都是转账支付,没有发生支取备用金情况。

具体问题:1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理不彻底。一是单位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2014-2016年大病互助款,2014年缴纳3100元,2015年缴纳6000元,2016年缴纳6400元。二是发放2014年民调走访误餐费7750元,以上二项共计19710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向干部职工全额追回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互助款和违规发放的民调走访误餐费共计23250元,于2021年11月1日存入县委巡察办账户。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16.重业务轻党建,学党史不深入。一是业务工作安排部署多,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学习不足,党组织4年来未发展一名党员。二是学党史未与革命传统教育、自身实际相结合,积极性不高,实用性不强,四个专题工作没有认真开展研讨。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宜章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思考谋划做好融合文章,做到党建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每月制定了《宜章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支部2021年度“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开展4个专题工作研究讨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医保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列出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细化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与革命传统教育相结合,12月24日,组织全体党员到桂东县第一军规广场、廉政文化中心和汝城县沙洲村“半条被子”故事发生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邀请十九届六中全会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肖定舟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三是积极主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截止2021年9月10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支部已发展了谭明花和曾真两名预备党员,11月18日,县医保局机关支部已发展了王诗羽一名预备党员。

具体问题:17.工作作风不够严谨。一是2020年11月,一六镇参保患者周可利提交的郴州市医疗救助申请卡中,只有乡镇民政办公室的公章,未给出具体意见,异地就医股未复核告知乡镇完善意见,就办理了医疗救助待遇审批手续。二是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有陈某、刘某、谭某在外地医保基金已报销的情况下,重复报销基本医疗保险,涉及金额分别为12944.58元、5171.90元、5197.57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医疗救助政策和审批流程,全面清查已审批的医疗救助申请卡,对不符合要求的审批流程返回各乡镇,完善复核审批手续。二是已对重复报销的基金金额全额追回入基金专户,追回金额合计23314.05元。审核报销发票时要求审核人员仔细,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具体问题: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一是2017年玉溪镇李某卫生室在法人代表已去世,中心评估小组肖某、黄某、罗某未现场评审,取消该卫生室定点资格,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违规报销33.59万元,2020年对肖某等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2021年5月17日,巡察发现医疗保障局事务中心谭某上班玩网络游戏,贺某未签到。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宜章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医药服务有关工作流程和要求的通知》,对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定点医药机构变更等业务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续签、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预算管理等工作,明确了相关股室的职能职责,规范了相关业务的经办流程。今年中心提交了2个批次18家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审核,全部合法合规通过。二是出台《宜章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考核管理,落实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明确考核结果与定点医药机构次年分级管理评定,服务协议续签,医疗费用总额指标控制、年终超额补偿指标挂钩。三是对谭某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在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2021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3分。四对贺某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0.5分。五是通过工作群要求全局工作人员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强考勤管理。

三、持续强化整改,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医疗保障领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制定医保领域各项工作问题清单,日常工作发现问题随时补充完善,坚持定向抓、常年抓,尤其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久久为功,持续跟进,务求整改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相互关联的问题,统筹考虑、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既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又抓好工作推进中新发现问题的整改,坚持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强化医保管理的重点。

(三)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发扬“三牛”精神,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医保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763628;电子邮箱:yzxybj@163.com;邮政信箱:424200。

宜章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5日

来源:宜章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廖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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