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宜章站讯(通讯员 黄展徕 黄昌喜 刘建兵)“感谢镇村领导,不但帮我们调解好林地占用纠纷,还请挖机将李某在我们荒山土地上私建的猪场、养鸡场拆除,太感谢你们。”5月10日,黄沙镇大元村18组村民廖某打电话给黄沙镇司法所人员高兴地说。
据了解,2011年,大元村村民李某在未经大元村18组村民代表会议同意通过的情况下,与大元村18组个别村民合伙在该组所属集体荒山土地上陆续私建猪场、鸡场,占地约4亩。次年,因经营亏本闲置,转由李某独自经营管理。李某未征得大元村18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在猪场的周围陆续种植杉树、油茶等。2019年起,该猪场闲置至今。猪场经营期间,李某一直未与大元村18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未付土地租金,也未经过有关部门报备办证。今年1月份以来,大元村18组部份村民多次要求李某拆除猪场、养鸡场,将种植在该组荒山的林木全部采伐掉,将所占用的林地全部归还给该组,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为此,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支村两委干部多次组织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大元村18组村民廖某便到县信访局反映。
接到县信访局的交办件后,黄沙司法所与该镇调解工作组多次上门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思想工作,进行法制宣传,促使拉近双方的调解意向。
4月13日晚,调解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大元村委会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经过5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李某自愿拆除在大元村18组集体林地上私建的猪场、养鸡场等设施及依法限期处理种植的林木,所占用的林地全部归还给大元村18组,矛盾彻底化解。
至此,一起历时十余年的林地占用纠纷,在调解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终于得到妥善化解,得到辖区村民称赞。
来源:宜章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展徕 黄昌喜 刘建兵
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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