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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破坏广播电视网络信息传输安全违法活动的通告宜政通〔2015〕6号

  2015年以来,宜章县三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相关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在白沙圩乡腊元村和一六镇北岸村设立广播电视传输机房,违规组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我县南部地区大面积发展有线电视用户,给全县网络信息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带来了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安全,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播电视网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舆论阵地,是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各类重大新闻、信息的重要渠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不得擅自截传、解扰广播电视信号,危害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信息。

  二、宜章县三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立广播电视站,组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经营广播电视传输业务,严重扰乱了我县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管理秩序,必须依法进行查处。

  三、原已接收宜章县三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线电视信号的用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自觉主动与当地湖南有线宜章网络公司营业网点联系,及时做好转网工作,以确保电视信号的正常接收。已向宜章县三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缴纳费用的用户,凭缴款票据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好信息表后,到湖南有线宜章网络公司所在营业网点办理转网手续。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安全的义务,对危害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保护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安全的自觉性,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依法处置宜章县三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规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过程中,对煽动不明真相群众聚众闹事,干扰、影响、破坏依法处置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7日

作者:宜章县人民政府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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