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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函〔2013〕143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章县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促进城市公交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47号)精神,结合我县城市公交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以充分体现公交“公益性”为主要目标,通过推进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交投入制度和补偿机制,整合公交资源,优化运营结构,形成优质安全、畅通有序、与新宜章建设相适应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和运营机制,努力为广大居民提供管理高效、服务优质、便捷安全的出行条件。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合理补偿、平稳推进、保障服务”的总体原则推进改革工作,确立资源整合实施办法,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兼顾各方合法利益,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企业利益、经营者利益、从业人员利益之间的关系,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三、改革对象

  此次改革的对象为全县所有城市公交运营车辆。

  四、改革方式和办法

  (一)明确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

  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组建一家公交客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许可。

  (二)对现有公交运营车辆的处置

  1.现有公交运营车辆到报废更新期,其公交经营权自然终止,无条件退出客运市场。

  2.提前终止经营。鼓励未到报废更新期的公交运营车辆提前终止经营,退出城市公交市场,接受整车收购。收购价格由车辆现值、剩余经营期预期收益补偿、贡献奖、配合奖组成,收购日期至2013年9月20日止。

  (1)车辆现值:以月为单位,按照8年(96个月)报废更新期限等额折算。

  (2)剩余经营期预期收益补偿:以8年(96个月)报废更新期计算剩余经营期限,按每月1500元予以补偿。

  (3)贡献奖:按现车已运营月份计算,每月给予1200元的奖励。

  (4)配合奖:在收购日期截止前签订收购协议并按时完成交车手续的,每辆公交车给予1万元的奖励;在收购日期截止前15天(含)以上签订收购协议并按时完成交车手续的,每辆公交车给予1.5万元的奖励。

  (三)对公交从业人员的处置

  对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涉及的驾驶员,如本人愿意且符合新公司用工条件的,由新公司按规定优先聘用。

  (四)对现公交站牌等设施、设备的处置

  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或议价)后,由新公司收购。

  (五)其他事项

  1.对在收购日期截止前未签订收购协议、未按时办理交车手续的车辆,逾期不再办理,视为选择到车辆报废更新期自然终止经营。但经营期间,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标准。

  2.根据城市公交专项规划和发展需要,由新公司新增运力和公交线路。

  3.鼓励新公司根据需要选购新型能源客车运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2年7月4日至8月15日)

  县人民政府确定城市公交客运经营者,与经营者签订协议书,明确新公司运营管理模式、用地保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工作队伍,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2年8月16日至9月20日)

  向社会公告城市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召开公交改革动员大会,对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印发《致城市公交车主的公开信》;落实改革工作专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运力;新公司筹建并注册登记;订购新公交车辆;完成对原公交车辆和原公交车主的处置;新公司启动运营,落实运力,保障原经营车辆退出后的群众出行需求。

  (三)规范完善阶段(2012年9月21日以后)

  新公司对司乘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工作证件。按照城市公交专项规划的要求,逐步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城乡公交线路,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公交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补贴补偿机制,不断提高公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交出行需求。对收购截止日期(2013年9月20日)前未接受收购的公交车辆,强化规范管理,确保自然终止期无条件退出市场。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宜章县城市公交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建球任顾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杨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谷文中、县政府副处级干部王力争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钟伟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做好公交运营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人员从县交通运输、财政、国土资源、住建、城乡规划、公安、物价等部门抽调,与原工作单位脱钩。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沟通,提高工作预见性和前瞻性,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及时解决影响改革进程的矛盾障碍,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二)强化宣传,积极引导

  一是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经营者的理解,营造舆论氛围。二是要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切实维护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落实措施,稳妥推进

  县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改革期间的公交服务质量监管工作,维护公交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县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公交违法行为。县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无理取闹、恶意阻挠改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保障,维护稳定

  县维稳办要加强对改革方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县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应急运力,完善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络舆论的监管和引导,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网络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化解和处置不稳定因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对辖区内的经营者逐车、逐人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城市公交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五)科学规划,提升服务

  一要科学规划城乡公交线网布局。研究制定公交线网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公交线网走向及运力配置。二要改善公交运力设备。通过购置新型公交车辆,配置语音提示、GPS监控等设备,提高公交乘坐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三要提升公交服务质量。通过落实公交财政政策,改革城乡公交票价,启用公交IC卡刷卡优惠等措施,体现公交公益性,使城乡居民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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