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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发〔2012〕1号中共宜章县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中共宜章县委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2012年1月9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要求,以制度化建设督促干部工作重心下移、加深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县委决定,在全县建立健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若干工作机制(简称《群众工作6大机制20条》)。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基层调研机制

  1.全县统一确定每年4月为群众工作月(无会月),每月27、28日为群众工作日(无会日,如遇双休日顺延),须下到联系点开展工作。非特殊紧急情况,全县各级各单位不得组织会议,联点领导和住村干部不得安排其他公务。

  2.县领导干部每年基层调研不得少于90天,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每年基层调研不得少于100天,乡镇领导干部每年基层调研不得少于120天,政务中心窗口单位“一把手”每月须抽出2天时间到政务中心坐班值班,现场解决问题。

  3.县领导和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要以“三问”为主要工作内容,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形成2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住村入户机制

  4.县领导每人联系一个乡镇、一个村(社区)、一个特困户,每年要安排12天时间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

  5.县直部门原则上对口联系一个村,派出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群众工作指导员入住该村;乡镇配备一名驻村干部作为群众工作联络员;该村党支部书记作为群众工作信息员,组成该村群众工作组,由指导员任组长,联络员任副组长。

  6.村群众工作组要做到“八有”(有办公地点、有电话、有公示牌、有政策宣传板、有工作日志、有工作台帐、有考勤登记表、有意见箱);指导员、联络员要随身携带民情日记本,撰写群众工作日志,登记民情台帐,记录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意见和诉求,同时对民情台帐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7.指导员和联络员任期一年,指导员在任期内须在村住满30天,联络员在任期内须在村住满60天,组织部门要对指导员和联络员的住村入户工作进行年终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其个人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考核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常态长效机制

  8.县领导和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姓名、电话、职务、岗位职责和监督方式要在媒体上和办公场所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9.县、乡两级要建立健全领导轮值接访制。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轮值一周,原则要求每周一为接访时间,接访时间如需调整,须提前3天公示。县领导接访后所作的批示,相关部门须在30天内有明确答复。

  10.实行群众诉求首问责任制。对群众诉求,接待领导或业务主管部门的第一次接待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全程负责诉求事项的协调、督办、反馈。

  1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干部大下访活动,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对清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由县领导包案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做到一个积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包到底,落实“三定五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切实解决信访疑难问题。

  12.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矛盾激化升级,发生10人以上进京、50人以上赴省、100人以上到市等集体越级上访或造成其他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四、建立健全群众工作舆论引导机制

  13.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机制,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及时发布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4.坚持客观公正、正面权威的舆论导向,积极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观察、引导、稳定群众情绪的作用。公安机关要依法打击恶意散布谣言、营造恐慌气氛、误导群众舆论走向等违法行为。

  15.各级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社会舆情工作队伍,定期收集社会舆情,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社会舆情,由舆情所在地负责收集;对重大政策出台后的社会舆情,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收集;对突发事件的社会舆情,由事发地政府负责收集。

  五、建立健全群众利益保护保障机制

  16.扩大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应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和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群众反对意见较多或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事项、决策和工程,要暂缓实施或停止实施。坚持县委常委会议安排党代表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制度。

  17.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纠正冤假错案,重点查办和严惩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土地征收、拆迁安置、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背后的腐败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建立健全群众工作督促检查机制

  18.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县直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集中督查、专题督查、暗访督查等形式,重点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本意见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定期将正面和反面典型在全县通报。

  19.县委、县政府每年不定期召开群众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群众工作的有关事项,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群众工作健康发展。

  20.各级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是群众工作的责任人,把群众工作纳入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领导班子评价和干部奖惩、任用挂钩。

来源:县委办

作者:县委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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