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6月10日,县委巡察组对宜章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宜章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对局党组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对局党组落实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体检,把巡察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协调整改中的重大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股室落实整改。建立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度,先后主持召开2次专题会、6次党组会、8次专班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推进工作。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从各自分管领域主动认领问题,组织开展整改,共同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三)注重统筹协调抓整改。切实把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2024年,我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等6项工作在全省、全市作典型经验推介或交流发言,湖南省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报、《郴州政务》专刊推介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县九中依法治校示范校;成功推荐县好人协会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
1.(1)上轮巡察发现违规报账和违规发放经补贴费用清退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报账和违规发放经补贴费全部清退到位。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反馈问题: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2.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有差距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短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出台《宜章县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分析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召开全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
(3)政府合同审查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宜章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程序。
(4)合同备案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完善政府合同备案机制,在《宜章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中明确:政府合同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后,合同主办单位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向县司法局备案。
3.履行司法行政监督工作不够有力。
(5)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执法监督方式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确定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设工作人员2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二是开展2024年度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6)开展法治宣传不到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瑶岗仙等偏远乡镇及其农村地区开展《社区矫正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治宣传,营造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氛围。二是组织全县“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7)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镇执法骨干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8)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组织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骨干参加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9)对政府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和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未进行法律顾问备案的单位及时备案,及时督促指导各单位规范法律顾问聘用工作。二是召开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组织律师学习《湖南省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规范法律顾问履职。
(10)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将青少年列为重点普法对象,纳入普法依法治理要点,通过“赶圩送法”、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常态化开展“利剑护蕾·普法先行”“开学第一课”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
4.社区矫正工作问题突出。
(11)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化核查力度,签到率在全省社区矫正系统平台考核中长期保持第一名。二是全面规范配备矫正小组,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小组均配备4名以上人员。
(12)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工作档案,落实安帮工作措施,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持续跟踪教育和帮扶。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政府性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对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和帮教。
5.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健全。
(13)法援案件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学习了司法部《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印发《宜章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法援案件质量。
(14)轮流派案机制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印发《宜章县法律援助指派工作制度》,组织相关律所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指派行为,规范律师办案比例。
5.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
(15)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宜章县公证服务承诺书并上墙公示,2024年全年未接到群众投诉。二是组织公证员参加全省公证协会举办的2024年度全省公证员业务培训班,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16)乱设门槛增加受理条件。
整改情况:将“未再婚证明可由婚姻登记处出具”从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中删除,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积极探索“容缺受理”,2024年办理“容缺受理”公证案件8件。
(17)公证收费不规范。
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对承办公证员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规范公证收费行为。
6.落实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8)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程,在全系统摸排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风险隐患,建立舆情风险隐患清单。制定《宜章县司法局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19)履行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未将保密工作列入年度计划;联网计算机中违规存储工作秘密文件。
整改情况:将保密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事议程。使用技术手段对全局计算机进行了全面清查。
7.落实统战工作不力。
(20)学习和研究统一战线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听取年度统战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统战工作。
(21)统一战线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作了统一战线宣传展板,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统一战线工作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统一战线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宣传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
8.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实。
(22)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有差距。
整改情况:建立《宜章县司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政治责任。
(23)对干部职工规范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借用司法所人员清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已清退回司法所。二是组织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干部监督管理。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24)精简文件不力。
整改情况:制定《宜章县司法局文稿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宜章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提高办理效率的通知》,严格控制发文数量,2024年发文同比下降60%。
(25)违规发放新闻稿件费。
整改情况: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新闻稿件费。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6)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全额追回违规报销差旅费,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宜章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杜绝一切违规报销的现象发生。
10.(27)落实财务制度不严格。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新的财务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管理配置措施,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办公设备。二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8)“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宜章县司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人员列席党组会,对重大开支进行审核把关。未经党组会研究通过的开支项目,一律不予办理。
11.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
(29)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干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已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
(30)未按“三定”规定配备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对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的认识和水平。二是局党组会研究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通过人员调整,确保了人编岗相匹配。
(31)差异化关心关怀职工。
整改情况:2024年临聘人员各项工会福利与在编人员一致。
12.党建工作基础夯实不牢。
(32)增补支委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县直属机关工委批复撤销局党支部,成立机关党支部和退休干部党支部。
(33)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支部书记对未参加党员大会的退休党员进行谈心谈话,提高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积极性。
(34)支部党员大会未就有关问题进行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通报3起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问题整改。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逐步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常态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深化整改质效,推进法治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运用法治建设、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手段,真正把巡察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751761;邮政信箱:宜章县玉溪镇环城西路20号宜章县司法局;电子邮箱:yzxsfjb@163.com。
中共宜章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2月20日
来源:中共宜章县司法局党组
编辑:廖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