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新闻网站讯(记者 李云 实习生 欧阳芮)2月26日,记者从县医保局了解到,为构建更为健全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切实减轻参保女职工生育时的医疗费用负担,自3月1日起,我县将全面上调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依据湖南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我县大幅提高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生育住院医疗费限额支付标准,新增终止妊娠医保支付标准。单胎产前费用从最高600元提至1200元,生育住院政策内费用取消起付标准。怀孕未满2个月、2至4个月、4至7个月、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最高分别可报销500元、800元、1600元、2000元。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的费用,参照疾病住院标准支付;新生儿因病住院费用,参保居民医保后按政策报销。
下一步,县医保局将严格依据文件精神,迅速做好系统维护工作,合理规划安排生育保险基金,全力保障新政策平稳、高效落地实施,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都能切实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带来的福利。
来源:宜章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云 实习生:欧阳芮
编辑:胡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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