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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检察院批捕一名潜逃14年的犯罪嫌疑人

宜章新闻网站讯(通讯员 李雨杰 罗娟)日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潜逃14年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欧某元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欧某元与被害人李某某均系梅田镇某村村民,2008年12月24日下午,欧某元持镰刀到田间割草,与在小溪边洗衣服的李某某相遇,二人发生争吵,随即动起手来,欧某元趁李某某不备,手持镰刀朝李某某头部、手部等身体部位连砍数刀,致李某某多处严重创伤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某某的伤情构成重伤。案发后,欧某元畏罪潜逃,先后逃往临武县、广东省佛山市等地,以拾荒和打零工谋生,长期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2023年10月17日,潜逃14年的欧某元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检察官郑重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潜逃分子,与其每日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过着有家不敢回的日子,不如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这才是正确出路!

来源:宜章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雨杰 罗娟

编辑:谭臻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ngxww.cn/content/646755/95/13228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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