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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惩戒新规来了 惩戒有尺度 教育有温度

红网宜章站讯(记者 谭臻)从3月1日起《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这则教育部的新规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标志着教育惩戒将有法可依。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赋予教师惩戒权。学生扰乱课堂秩序、吸烟、饮酒、欺凌同学等行为, 教师可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点名批评、口头或者书面检讨、教室内站立等教育惩戒,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还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于教育部门出台的教育惩戒规则,广大家长投出了赞成票,认为教育惩戒与表扬鼓励一样,都是一种教育手段。

同时,《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也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的“度”进行了明确,不允许有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等。

对于广大教师而言,新规无疑让他们重拾“戒尺”。学校也组织了老师对新规进行学习,更好地发挥新规的作用。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谭臻

编辑:胡喜华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ngxww.cn/content/2021/03/26/9127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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