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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章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党组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5日-5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6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整改的组织部署。

  (一)统一认识,周密部署。6月初,县城投中心分别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经理办公会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齐心合力抓巡察整改的氛围。同时,县城投中心先后五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巡察(办)组意见要求,周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城投中心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主任黄海云为组长,副主任周发清、邹斌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6月5日,认真研究制定了《县城投中心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对反馈的意见逐条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制定并落实了整改措施,限定了整改期限,做到了整改零遗漏全覆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强化协调,助推整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全力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6月13日和8月16日召开了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20日召开了支部委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勇于承担责任,明确整改方向,表达抓好整改的坚强决心。每次整改调度会,都会按巡察整改要求做到逐个梳理、逐项整改、逐条销号,全力助推整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37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到位的30个,正在稳步推进整改的7个;清退各类违规资金248011元。

  (一)、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迅速的问题。在贯彻落实县委保障性住房和民生项目建设上力度不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工矿、煤棚区改建任务,三期煤棚区未按期交房,安置户意见大。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从2018年5月份巡察开展以来,城投中心党组分别于5月10日、6月19日、7月10日召开了三次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6月28日邀请党校教师进行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全体干部职工撰写了心得体会。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扎实抓好整改,截止2018年5月30日,县工棚区一期改造工程已完成建成1723套,占总任务数的93.03%,均已移交县经科局进行交付使用。煤棚区三期改建项目交房工作于2018年5月28日正式开始,现基本完成交房工作。

  2、关于政治定位不准,在把方向、做决策、抓大事上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6月13日、8月16日两次召开了班子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党组在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不足,自觉在对标看齐上找差距,努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核心,执行中央的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等制度,建立健全《宜章县城投中心及所属公司财务审批流程》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城投中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查找在财务管理制度上、执行上的不足,及时堵塞漏洞,严防资金使用风险和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合法合规。开展了对执行财经纪律、资金使用情况的大检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单位财务。

  3、关于2017年3月以每年36.8万元承包取得县水利水电公司经营权后,一直未开展业务,每年公司运营费用上百万元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结合城投转型完成人员身份转化,6月30日制定和完善了县水利水电公司人员、薪酬、工程等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7月10日完成了公司岗位设定及定岗、定人、定任务工作,并制定了年度目标任务,激发了工作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极大地拓展了县水利水电公司经营范围,7月9日以自身能力实现经营收入、实现了造血功能;同时组织召开了一次公司职工会议,对以后公司的运作及相关制度进行了讨论。

  4、关于融资资金使用率低财政损失大的问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发行贷款资金存在闲置,导致利息损失。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通过2017年8月7日县政府批示的《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宜章县“十三五”同步搬迁规划〉的请示》(宜政 [2017]52号)文件,完成了省发改委备案工作。截止2018年5月30日,累计提款使用资金26184.76万元,其中2016年10月11日提款使用资金1004.8万元,2017年6月30日提款使用资金10169.51万元(分三笔提款使用),2017年12月1日提款使用资金15010.45万元(分三笔提款使用)。余下未使用资金3815.24万元于2018年6月27日完成了提款,并用于该项目到期和本金的提前偿还。

  5、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部分项目资金使用、项目投资重大问题等未经集体讨论决策。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6月13日、8月16日两次召开了班子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深刻剖析了执行“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监督,对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组的监督作用,邀请派驻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议,监督党组决策。加强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分析,以案释法,增强了班子成员坚守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行动自觉。

  6、关于投资经营财政资金出现风险的问题。2013年8月,兴宜公司经财政局批准,县领导签字同意,出资500万元与黄红校、陈谷晔、毛履平共同发起成立湖南恒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合作期限为两年,合同期限内由恒生公司按每年80万元支付固定回报,到期后由恒生公司返还全部入股本金。因公司经营不善,合同到期只于2015年10月收回本金155万元。截止2017年末,尚有本金余额345万元及固定回报320万元均未收回。目前恒生公司处于停业状态,资金收回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就未收回的投资恒生公司的本金345万元及固定回报320万元问题,已于2018年6月20日起草了《催款函》,并于当日送达恒生公司,其主要负责人曹国亮承诺尽快还款付酬。截止2018年7月23日已收回8万元投资本金。目前恒生公司基本处于停业状态,且公司账户存款均无资金,无偿还能力。下步我们将跟踪该公司的经营情况,确保将其经营收入用于归还未收回的投资本金及固定回报。

  (二)思想建设方面

  7、关于思想建设不重视的问题。2017年党组理论中心组未制定学习方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领会不深刻,党员干部“三观”有待加强。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月度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优化学习方式,采取辅导学、集中学、请专家讲授、开展演讲比赛、自学等形式,确保学习计划有效实施。二是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全体员工等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规定每周不少于4小时自学时间。三是开展组织活动加强党性教育。6月29日组织党员赴桂东、汝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共产主义道路。

  8、关于“两学一做”走过场的问题。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视不够,学习制度不健全,活动开展不扎实,学习活动搞形式走过场,存在学做“两张皮”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几年来存在问题的大排查、大反思活动。认真查找两年多来,城投中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存在的不足,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任务内容,扎实有效地推动活动开展,使每位党员在活动中提高认识自觉纠偏;二是完善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按方案组织学做活动,加大学习力度,学思践悟,学以致用;三是开展了“学”与“做”大讨论,于7月30日召开会议引导干部职工学做结合,贵在于做。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模糊,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六个纳入”不到位,2017 年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对十九大精神及意识形态知识掌握不多。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城投中心党组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城投中心关于印发开展“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推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效的通知》等方案及制度,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六个纳入”融入方案中;二是组织学习了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5月25日党组副书记上了一堂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方面的党课;三是强化宣传。利用宣传栏、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及时宣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大力弘扬正能量,同时,强化网络阵地建设与管理,教育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占领舆论阵地。

  (三)、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未经常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加强对党员管理,做好成果的运用。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三是加强对党员教育,开展党员党性教育和党章党纪党规教育。

  11、关于党建工作开展虚化的问题。“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开展不正常、不扎实、流于形式,会议记录、活动记录虚化,部分党员没有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示范作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职责任务,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谈体会、讲党课、做报告,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带学促学作用,推动党建工作落地生根;二是推动党建“七化”建设,即全面推进组织建设标准化、制度建设规范化、党内生活正常化、党员管理经常化、政治生态健康化、党建工作实效化、党建责任一体化;三是做实党建活动。开展了书记讲党课活动。6月28日上午,党组副书记黄海云同志以新思想新城投新宜章为题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勇于担当,发挥好党员先锋作用。今年已上党课4次,开展评议党员活动1次,党组(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2次,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3次、支委组织生活会2次,党员组织生活会2次。

  12、关于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在2016年支部换届选举中,支部委员候选人分别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针对单位转型,班子成员调整等实际情况,7月6日分别召开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一致同意待县委批准县城投转型方案人事调整到位后再安排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13、关于未按标准收缴党费的问题。未对2008年以来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理,未见台账及补交收据。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7月5日重新核实党员党费缴纳基数,认真开展了专项清缴,对未按要求交纳党费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督促补缴到位,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实行专人收取,按月收缴,公开公示。

  14、关于组织生活形式化的问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相互批评怕得罪人、怕影响团结,满足于一团和气,习惯当“老好人”。2018年元月民主生活会干脆省略了相互批评的会议议程。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讲政治,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讲规矩,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规定,按程序按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三是讲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分管县领导、派驻纪检组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接受领导和纪检监督。城投中心党组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于6月13日、8月16日召开了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巡察组及派驻财政局纪检组领导到会指导。

  15、关于聘用人员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在聘请临时工方面存在无计划频繁进人,不设岗定责宽松聘人,不按规操作违规用人的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用人计划。结合转型,对用人制定了定编、定岗、定责“三定”方案,整体方案待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二是完善用人制度。对选人用人严格执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建立不经集体研究、违反聘人用人程序私自决定聘人用人的惩罚机制;三是开展清理清退。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对3名不适应岗位的聘用人员及时进行了清退。

  (四)、作风建设方面

  16、关于奢侈浪费的问题。“三公经费”转嫁到融资公司列支,存在无公函、超标准、超陪客接待,报销足浴发票等现象。2015年1月20日单餐接待消费酒水0.8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清退。已于7月12日按要求将违规资金8352元清退上缴县非税结算账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县财政局文件要求制定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17、关于上班纪律松散的问题。在单位共有上班的55人中,只有30人在中心签到,还有25人未执行上班签到制度,缺乏制度和纪律的约束。干部职工上班存在迟到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县城投中心值班执勤考勤制度,7月17日制定和下发了《县城投中心考勤实施细则》等制度,明确中心人员必须全员参加上班签到,规范了考勤行为;二是加强了日常值班执勤情况监督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明察暗访;三是追责问责。5月4日,县城投中心领导对巡察组暗访上班迟到的工作人员开展集体提醒谈话进行批评,责令公开检讨,表明态度与整改决心。

  18、关于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2013年以来,主要领导在县农商行兼职董事取酬14万元,在巡察组入驻后才清退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巡察期间已将兼职取酬的款项全部如数退还。今后将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19、关于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代缴个人所得税33万元,2017 年个人退缴22万元,还有11万元未收缴清退到位。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经核实未收缴清退的总数为116016.25元。截止2018年6月6日,已收缴个人所得税52861元,并按要求存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未收缴清退到位:一是县食品厂破产改制领导小组成员的补助奖金拔到清算小组账户后未发放到人,但税务已记税征收了51339元,故不能向个人收取这笔所得税。二是涉及已故人员、退休人员、违纪违规违法受处分和判刑人员及其他暂无法联系人员未收缴的个人所得税11816.25元,难收,下步将进一步跟进,分类处理。重点对于退休人员发出通知限期缴纳;对已联系但未及时缴纳的人员继续发出通知限期缴纳。

  20、关于违规报账的问题:2014年3月25日,宜发公司票到兴宜公司报账烟酒发票7362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于2018年7月12日清退到位,上缴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以后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票据审核,规范报账程序,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1、关于违规报销非公务开支的问题。2013年8月12日报销宜章县艺足掌足浴城发票316元,2013年9月4日报销永康足浴城发票140元报销招待费。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于2018年6月20日收缴456元,并按规定存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2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公务接待无接待函,存在奢侈浪费现象,部分接待使用餐有大量酒水消费。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精神,增加规矩意识。二是完善相关制度。2018年7月17日县城投中心制定了《县城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违规行为一律不予报账,并视情节处罚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三是加强教育,对前期管理不善的办公室、财务室把关不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格执行好单位制度。

  2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4年来以防暑津贴、“六一”儿童节慰问金、民调奖励津贴等名目发放津补贴共计1.3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截止2018年6月5日,已将违规资金划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五)、纪律建设方面

  24、关于资金账外运行,监控不到位的问题。2009年以来,将贷款资金154182.18万元以27家施工单位名义在8家银行开设共管账户36个,资金的收支余额情况均未纳入城投中心及所属公司财务账内核算。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对因提款需要开设的36个共管账户的收支及余额进行了清查,暂无资金流失现象。截止7月20日,已消户11个共管账户。部分账户因项目未竣工需保留,城投将加强账户资金管理,待项目完工后逐步消户并户。

  25、关于违规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财务对工程款支付不把关,大部分工程未经决算就已支付超过合同价70%。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煤棚区一、二、三期工程进行了内审,下步工作将按标段尽快完成项目送审工作,并跟踪审计决算工作,后期的工程款严格根据审计决算数据支付。

  26、关于监督执纪不严格的问题。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不敢碰硬,不敢问责。平时的监督执纪只是停留在对临聘人员的约谈。未通过“四风”变种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整改进度: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城投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城投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坚定“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自4月以来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8次。三是强化纪检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组职能“三转”,践行“四种形态”,支持派驻纪检组对单位作风建设开展的各项检查,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四是开展警示教育。7月30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湘南暴动纪念馆参观学习,组织观看了《永不姑息》电影,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

  27、关于违规发包工程的问题。2013年2月,兴宜公司与谢治华签订协议,将玉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的设计项目直接发包给谢治华个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经核实,因玉溪河综合治理项目向农发行贷款急需工程设计资料,由农发行引荐谢治华,考虑到时间较紧、工作量较大,且又是农发行的引荐,为此只考虑到想尽快把事情做好,却出现了违规发包工程设计现象。城投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以此为戒,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与个人签订相关服务合同。

  28、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2015年2月将14.842万元煤棚区(二期)电线路改造工程、中心办公室维修工程项目直接给石期林个人。2016年12月兴宜公司代理记账工作3.75万元和林地可行性评估技术服务费4.8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以此为戒,今后将严格按政府采购目录进行采购。

  29、关于违规反担保的问题。2015年10月15日,为湖南蒙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贷款5000万元提供反担保证。目前,该公司一直未能正常生产,存在隐性债务风险。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2018年7月6日,县城投公司总经理黄海云带队,组织县人大、县财政、城投、聘请律师等人一同对蒙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现有资产、抵押资产、生产设备流水线和经营状况进行了初步了解,但因该公司财务账在佛山总部,无法通过财务账更深层次的了解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状况等。经初步了解,截止2018年7月6日,5000万元贷款余额为4000万元,其中500万元质押在省农信担保公司,实际存在风险的贷款额度为3500万元,2018年12月到期债务1300万元,2019年6月到期债务500万元,2019年12月到期债务1700万元,目前还本付息正常。下步工作拟对其抵押资产(包括用地及土地平整投资情况、办公楼及生产厂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确定抵押物价值按一定比例(抵押物价值的60%设为抵押质)是否能覆盖贷款余额3500万元,若可以覆盖则反担保债务无风险,若不能覆盖则反担保债务有风险,需重新增加抵押资产,根据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及标准达到覆盖贷款额,化解担保带来的债务风险。目前该公司不愿承担评估费。对此凭县城投中心单薄之力化解反担保带来的隐形债务风险非常大。以上情况县城投中心已形成专题汇报材料向县级领导报告,请求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县城投中心,并邀请县人大财经委一同参与,讨论确定整改方式及下步工作的开展。

  30、关于违规以个人名义到银行贷款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兴宜公司与个人和私企签订18份协议,约定由个人或私企向县农商行或宜章长行贷款1.7325亿元,用于住房安置项目工程建设,该款项已还清。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兴宜公司与个人和私企签订18份协议共计1.7325亿元的长行贷款于2017年5月全部还清。2018年7月3日县城投中心班子重新学习了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财债管〔2018〕11号)等文件,今后将切实厘清政企权责边界,推动平台公司转型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31、关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2016年12月,兴宜公司采购一批办公桌椅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2018年6月份按权属及规定已调整账务,记入了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加强管理。今后将严格按规定采购办公用品,执行好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32、关于个人长期借用公款不归还的问题。对个人长期借款67.17万元不进行催收。2016年1-4月原驻长办资产管理人员满春柳分3次向兴宜公司借支工作经费19万元。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对个人借款进行了分类清理,截止2018年6月5日,个人借款已归还36.87万元。部分未归还的款项是因为征地拆迁组工作人员预支征地工作经费,因未完成征地工作,导致整个地块征地工作经费不能及时核算,导致个人借款不能及时归还结算,下步将跟踪整改到位。

  33、关于超标准发放奖金的问题。2015年元旦,中心组织活动超标准发放奖金。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退了违规资金,已于2018年6月20日收缴10520元存入了县非税收入账户。二是加强学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工费经费管理。

  34、关于违规为企业提供担保的问题。2014年兴宜公司为宜章县富源燃料贸易有限公司贷款400万元、宜章县润鑫矿业有限公司贷款7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2016年6月因贷款到期两公司未还款被宜章长行村镇银行扣划银行存单,造成财政资金损失11864985.44元。2016年收回富源燃料公司200万元;润鑫矿业有限公司没有正常营业,财政局起诉已作出裁决但仍难收回,资金风险很大。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就宜章县润鑫矿业有限公司欠款问题,县城投中心于2018年6月22日向宜章县人民法院提交了对2017年5月20日法院判决申请强制执行书,县法院于2018年6月22日受理,并开具了《受理通知书》;就富源燃料贸易有限公司欠款问题,县城投中心已于2018年6月20日起草了《催款函》,并于次日完成《催款函》的送达。县城投中心将视情况向宜章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5、关于违规借款给私企的问题。2014年,经县政府同意,县城投中心下属企业兴宜公司借款给相关企业共计4730万元。借款到期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利息19090528元。2017年9月27日,兴宜公司又借款1000万元给瑶岗仙矿业有限公司至今未归还。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一是对瑶岗仙矿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借款于6月28日送达了《催款函》,根据约定,其借款于今年9月到期,能按期收回,城投将跟踪到位。二是对瑶岗仙矿业有限公司、弘源化工有限公司、萬源矿业公司、瑶和盛矿业公司、润鑫矿业五家公司借款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利息的问题,已于2018年6月28日送达《催款函》给五家公司,其中润鑫矿业公司因老板在监狱而无法送达。7月9日萬源矿业公司、瑶和盛矿业公司向我公司送达了《关于对催款函的复函》,同时报送了县财政局。说明归还借款资金是因为县财政拨付扶持资金不及时导致延期还款而产生利息。对于是否按借款合同约定收取五家公司借款利息,待县财政局向县级领导汇报后,按县政府决定执行。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36、关于私车公养的问题。2013年5月31日,一次性充值5万元办理10张加油卡,4名职工用公车油卡为私车加油1.53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清退了违规资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6月5日已将1.53万元资金收缴划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城投中心主要领导对涉案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37、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2013年和2014年,兴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分别以3065.14万元、1088.14万元和1943万元竞得县蓄电池厂、白石渡水泥厂和县食品厂,并办理了相关权证,但未按规定将上述资产纳入公司财务账内核算,形成账外资产。

  整改进度:已完成。

  整改情况:在2018年6月份账务按权属及规定将县蓄电池厂、白石渡水泥厂和县食品厂等三家厂资产纳入了县城投公司2017年12月的财务账内核算,要求计划财务部对入账资产加强管理。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县城投中心党组坚决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集中两个月时间狠抓巡察整改落实,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要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切实加强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加快城投转型发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争当学习型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学思践悟、学以致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其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县城投中心党组要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等党务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中心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中心党组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驰而不息抓整改,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是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要对照这次巡察反馈的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执行上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大执行力度。要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快建立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果在城投中心落地生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设,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5-3757378、3757889;邮政信箱:宜章县玉溪镇富豪路工商银行六楼县城投中心综合协调部,邮编:424200,电子邮箱:2720750675@qq.com

  中共宜章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党组

  2018年10月29日

来源:宜章融媒体中心

作者:宜章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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