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 “9·20”非法生产烟火药爆炸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打一场清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的人民战争。根据《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函〔2016〕104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及其相关有药材料的,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二)对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原材料的,奖励1万元至5万元;
(三)对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及原材料的,奖励1万元至5万元;
(四)对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奖励1千元至1万元;
(五)对举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的,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全县统一举报电话如下:
县长热线:0735-3712345
县安委办举报电话:0735-3720988
特此公告
宜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作者:宜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