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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公告

  为深刻吸取 “9·20”非法生产烟火药爆炸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打一场清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的人民战争。根据《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函〔2016〕104号)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对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及其相关有药材料的,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二)对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原材料的,奖励1万元至5万元;

  (三)对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及原材料的,奖励1万元至5万元;

  (四)对举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奖励1千元至1万元;

  (五)对举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的,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举报。全县统一举报电话如下:

  县长热线:0735-3712345

  县安委办举报电话:0735-3720988

  特此公告

  宜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作者:宜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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