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要求,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严查违纪问题、严惩违纪人员,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经县委研究同意,县纪委决定在全县开展整治换届风气陈规陋习“八不准”工作,重点整治在全县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以下八个方面的陋习,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一)不准造谣、听谣、信谣、传谣。着力整治:遇事不调查研究,造谣、听谣、信谣、传谣等。
(二)不准走门子、递条子、打招呼。着力整治:违背组织原则,拉关系、走门子,为个人升迁调动找人说情打招呼等。
(三)不准赠送各类烟酒、土特产和有价证券等钱物。着力整治:在干部选拔任用特别是领导班子换届中利用赠送收受各类烟酒、土特产和有价证券等钱物方式拉票贿选、买官卖官、造假骗官、跑风漏气等。
(四)不准安排或参与各类违规的宴请、旅游和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着力整治:在换届期间安排或参与各类违规的宴请、旅游和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五)不准私自向代表发放各类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资料。着力整治:私自向代表发放各类纪念品变相拉票和散发各种宣传资料误导换届选举等。
(六)不准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着力整治: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落选利己、泄愤等。
(七)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着力整治:以威胁、欺骗、引诱、拉拢等手段,妨害他人自主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等。
(八)不准拉帮结派或利用宗族势力进行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着力整治:利用老乡会、同学会以及其他协会拉帮结派或利用宗族势力进行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等。
县纪委在县级主要媒体和重要场所公开监督投诉方式(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投诉电话:3713791,邮箱:jwlzs88@163.com;县作风办投诉电话:3711156,邮箱:yzxzfb11@163.com)。
来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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