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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7号宜章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

公   告

 

2013〕年第7

 

为实施宜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章县人民政府征收宜章县玉溪镇长冲村委会集体土地2.6987公顷。该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已于2013年8月20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2013〕政国土字第160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批准用途:宜章县项目征地拆迁集中安置地;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宜章县玉溪镇长冲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玉溪镇长冲村委会2.698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地 类

面积(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旱 地

1.1742

51.6

园 地

1.3210

51.6

林 地

0.2035

32.25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据实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据实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自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组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玉溪镇长冲村委会

2013年8月31日

至9月9日

征拆事务中心

2013年9月10日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视作认可本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30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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