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章县迎春镇,64岁的鹧鸪坪村党支部书记、人民调解员李成君,常被唤作“李舅”。舅舅,在农村习俗中是“最大的”,家有争吵或难事,习惯请舅舅出马调和。“有理无理找老李”,已经成为迎春镇人的顺口溜。
温馨的场景,体现了郴州市人民调解独特的“和文化”。
人民调解是一个以柔克刚的过程,营造“以和为贵”的调解文化,往往能起到消炎止痛、降火降温的效果。宜章县玉溪镇(原城南乡)是郴州人民调解文化的发源地。当初的想法,是为了营造一个轻松、温馨、和谐的调解环境,在调解室窗户上安装蓝色窗帘,走廊和调解室墙上挂一些“邻里乡亲同一村,哪个碟子不碰盆;有了纷争找原因,内心暖流可融冰”之类的民谚民谣。实际一操作,效果还真不错。大部分矛盾纠纷,双方都窝着一口气,也赌着一口气,走进来气消了,调解工作就好做了。
由此,玉溪镇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开始在宜章县推广,进而推广到郴州全市。宜章县一方面结合民风民俗,对一些经典案例进行提炼,编排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调解文化歌舞小品,另一方面将劝和箴言加入现代法治理念,整理出《处理农村矛盾三十六策》、《调解工作三字经》、《劝调歌》等调解文化作品,以“温馨和谐氛围感染群众、直白地方语言贴近群众、典型调解案例影响群众”。
我国历来有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传统“和文化”,宜章县深入挖掘、整理“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调解文化,通过对民谚民谣、名言警句、法律条文等的提炼,既说理又说事还说法,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纠纷的防范能力、化解能力,是以礼让人、以德服人、以法治人,而不是简单的息事宁人。
郴州市司法局在宜章县调研几次后,对调解文化建设大受触动,又提出了调解大文化概念。所谓调解大文化,就是要让“有纠纷找调解”成为群众共识,让“调解优先”、“首选调解”的观念深入人心,让人民调解成为和谐社会构建的有效载体。通俗地讲,就是让调解促进和谐,让和谐成为习惯。
调解大文化的形成,首先要解决群众的“讼累”,避免为新的纠纷埋下“导火索”。桂阳县方元镇下邓村村民邓中红,去年6月在中十冶集团新田岭项目井下作业时受伤致残,邓家提出了120多万元的索赔,当事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但均不愿意打官司。申请调解后,今年10月17日一天即调解成功,邓中红获一次性补偿65.7万元。虽与索赔额存在巨大差距,但邓中红却非常满意,还自我解嘲地解释:“索赔时自然要多说点,大家都一样,买把小菜不也讨价还价啊。”
调解大文化的形成,还需要调解既能管“芝麻”也能管“西瓜”。为此,郴州市构建了县、乡(镇)、村(社区)、组、联户等5级调解网络,分设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消费权益保护、旅馆行业等多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调解室,全部实现零门槛、不收费。据统计,在郴州市北湖区,即使是打110报警后的纠纷、矛盾,也有60%以上通过调解得以妥善处置,直接到调解室申请调解的纠纷,调解成功率更在95%以上。
(文章来源于《人民网》)
作者:沈德良 禹振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