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办函〔2012〕39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
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宜章县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加大对假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资的行为,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促进农资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县农业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重点产品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关系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尤其要抓好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疫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监管。种子打假是重中之重,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以及无证生产农药、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生产登记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劣兽药、疫苗和禁用兽药以及在饲料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重点季节监管力度。春耕备耕以及夏、秋粮食生产期间,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购销旺季,也是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市场的易发季节。要及时采取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件,震慑不法分子,净化农资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产品。同时,要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的特点,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三)加大重点环节监管力度。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格许可条件,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强对重点产品的抽检,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快完善农资监管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建立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进行立案,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假劣农资黑名单制度,将屡教不改的假劣农资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重要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逐步实现重要农资产品销售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的目标。
(四)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进行查办。要充分利用服务热线,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做好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要建立大案要案协查机制,切实加强部门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要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和联合办案等形式,凝聚力量,严厉打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形成农资打假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下旬至2月下旬)。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调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全县农资打假工作;学习贯彻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开展农资生产经营排查活动,摸清全县农资市场底细,为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上旬至11月上旬)。陆续开展春、夏、秋三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三)巩固总结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底)。跟踪回查案件查处和治理工作情况,巩固农资打假工作成果;整章建制,建立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宜章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县政府副县长李定邦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王力争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局长陈吉雄、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谭善慧、县农机局局长邓瑞仁、县供销联社主任颜胜国、县工商局局长喻葵、县质监局局长曾凡球、县纠风办主任周庭俊、县公安局副局长颜智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福江、县法院副院长李元斌为成员,主要负责全县农资打假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陈吉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农资打假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职分工。根据部门和单位职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责职如下:
县农业局 要继续开展“放心农资进村入户”和种子执法年活动,主要负责品种权保护、品种审定、农药和复混肥登记管理、违禁农药的收缴以及上述农资产品的包装标识管理等工作。
县工商局 要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主要负责农资生产主体和经营主体审查,加强流通环节农资质量监管和农资经营台账、档案管理,规范农资广告行为。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负责对农资生产企业执行各项技术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对出厂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对农资市场中的农资产品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主要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动物疫苗、水产苗种等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查处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劣兽药、疫苗和禁用兽药的行为,打击在饲料生产经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县农机局 主要负责农机具及其配件的监督管理。
县供销联社 主要负责农资储备,加强本系统农资经营规范化管理,优化农资供应和配送服务。
县纠风办 主要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包庇制假售假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涉嫌农资犯罪案件的受理和调查,对当事人妨碍执法检查、转移或损毁扣押物资等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县检察院 主要负责涉及农资犯罪案件的审查和起诉工作。
县法院 主要负责涉及农资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农资打假的责任体系,把农资打假和监管责任分解到具体机构,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农资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组织有关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及时曝光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打假工作合力。要加强农资价格监测,主动反映农资数量品种的需求变化,更好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要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案件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农资打假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农资打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农资打假执法监管效能。
(五)加强监督抽查。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地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开展质量抽检,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抽查活动,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增加抽查频次,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处理,对涉及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
作者:李明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