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河道砂石的开采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及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及《湖南省河道采砂三禁一清整治行动》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河道实际,依法划定我县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现公示如下:
一、河道采砂禁采区
(一)赤石乡渔溪村特大桥上下游各0.5km ;
(二)平和乡上寨村上寨大桥上下游各0.5km;
(三)城南乡曹家村一组至城关镇曹排村8组,禁采长度12km;
(四)梅田镇车头村梅田大桥上下游各0.5km;
(五)梅田镇黄石村遇仙桥上下游各0.5km;
(六)梅田岑水村横头河坝上下游各0.5km;
(七)栗源镇复源村明星桥上游0.5km,下游1km;
(八) 一六镇汤湖里村汤湖里大桥上下游各0.5km;
(九)岩泉镇水河村周家寮大桥上下游各0.5km;
(十)太平里乡浒口村武广高铁樟水河大桥上下游各0.5km;
以上禁采区具体界限以附图标识和现场标识为准,河道禁采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内从事一切采砂取石活动。
二、河道采砂禁采期
为确保我县河道行洪和通航安全,可采区每年防汛期间(5月至6月)为禁采期,具体禁采时间以宜章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为准。禁采期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采砂取石活动。
三、附则
本公示内容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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