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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函〔2012〕53号关于印发宜章县2012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宜政办函〔2012〕53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2012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2012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宜章县2012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共计九项,总分100分)

 单位(盖章):                                                        检查日期:                            

项  目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分值

考 核 办 法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一、

组织

领导

(8分)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年度内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

5

   查文件、资料及会议记录,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的扣5分,少一次扣1.25分。

 

 

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人员职责明确,制度齐全,并有与之相适应的设施及办公场所,保证日常食品安全工作能正常开展。 

3

    查文件、资料及会议记录,未成立领导小组、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无办公场所的扣1分;无制度的扣1分。

 

 

二、工作计划方案和总结(4分)

    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或者方案,内容完整、目标具体、可操作性强,有相对应的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总结。

 

4

查文件、资料,无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扣2分,内容不完整、目标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扣0.5分,无季度、半年总结(6份)每少一份扣0.1分,无全年工作总结扣1分。

 

 

三、落实建立企业监管信用档案(10分)

    对管理相对人登记汇总,建立完整台账,100%建立健全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和日常监督记录。档案包括监管部门对企业许可、监督检查、查处违法和各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度等信息,资料、文书归档规范,妥善保管 。

10

抽查5份档案(台账、许可资料、监督检查记录、查处违法案例文书、相关制度等信息), 未登记汇总、建立台账此分全扣,基本档案不完整,每份扣0.4分,无监督检查记录,每份扣0.6分。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8分)

    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建立科普、媒体宣传工作机制。 广泛宣传普及防假辨假及相关法律知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宣传册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形式可选择一种或数种)。

 

4

    查阅文件、资料和相关影像和背景材料,无宣传工作方案扣3.5分,无相关影像和背景材料扣1分。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各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

 

4

查阅文件、资料,无培训计划或方案扣1.5分,无培训名单、培训内容的每缺一项扣0.5分,无影像资料扣0.5分。

 

 

五、有奖举报制度落实情况(4分)

    受理并核实举报信息,反馈举报处理意见;兑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奖金;利用媒体等方式宣传举报电话、举报奖励政策及举报奖金的发放等情况。

4

查阅案宗,核查事件过程、反馈过程,无相关资料扣2分,查阅资金发放记录及档案并记录数量,发放记录及档案记录不全或二者不相符,扣1分,查阅宣传材料及记录,无宣传材料及记录扣1分。

 

 

六、

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6分)

    责任范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公开投诉电话,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件件有登记,有查处记录,有回复。

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扩散,针对媒体报道,具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处理过程信息公告及时,处理得当,局面可控。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不以罚代刑。

 

16

    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相关部门未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扩散或食品安全事故被媒体曝光的此分全扣,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5分;食品安全举报和投诉无登记扣1分、无查处记录扣1分、无情况回复扣1分;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未及时移送,一次扣4分。

 

 

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工作(8分)

   向县食安委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信息不少于12条,其中每季度至少报送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测综合信息。

3

    查相关记录和材料,全年未报信息扣2分,少1条信息扣0.1分;迟报(季末下月5号以后)一次扣0.05分。

 

 

    依据职责及时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2

    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及时公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一次扣0.5分。

 

    及时报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和取缔“黑窝点”、“黑作坊”案件信息通报情况。

3

    查相关记录和材料,未及时报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信息扣1分。未及时报告取缔“黑窝点”、“黑作坊”案件信息扣1分,扣完为止。

 

八、协作   配合

(12分)

    参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和专题会议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季调度会;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及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6

查资料及相关记录,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不按要求参会的每次扣1分;不参加联合检查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县政府、食安委督办的工作及时完成,并建立工作记录;上级食安办安排布置的重点工作、各种专项整治工作、本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等各有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有行动工作方案、总结、信息、图片资料。

6

    查资料及相关记录,对县政府、县食安委督办的工作未及时完成,一次扣1分;无工作记录扣0.5分;行动工作方案每少一次扣1分;总结(信息、图片资料)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九、各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30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发证情况(5分)。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发证率达100%,督导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

2.餐具消毒情况(3分)。餐具、饮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餐具消毒设施正常运转或者使用集中消毒餐具。

3.建立进货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3分)。督导餐饮单位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3分)。县内所有餐饮单位监督覆盖率达100%,建立监管档案100%。案件查处率达100%。

5.食品检测(3分)。确保完成全年食品抽样检测计划并报县食安办备案。完成90个批次食品样品的抽检任务。

6.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3分)。2012年完成县城区大型(经营场所面积500-3000平方米或者就餐座位250-1000个)餐饮服务单位的诚信等级评定和公示。

7.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0分)。

30

 查资料,看现场(随机抽查5家餐饮服务单位)。

 1.一家未取得许可证经营的扣0.5分(但有查处文书的不扣分);抽查从业人员10人,1人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扣0.25分;从业人员1人未培训扣0.25分。

2.一家无餐具消毒设施或者未正常运转或者未使用集中消毒餐具扣0.6分;

 3.台账建立率达100%,一家未建立或不规范扣0.5分,未坚持索票索证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监督覆盖率每降低10%扣0.1分,县城区建档率达100%,一家未建立或不规范扣0.1分,一家无动态监管记录扣0.1分;扣完为止。案件查处率未达100%,一件未查处扣0.2分,扣完为止。查案卷记录。

    5.无抽样检测计划扣1分,抽样数量每降低10%扣0.2分。

6.查资料、查现场,诚信等级评定和公示少一家扣0.6分。

7.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考核,根据专项整治次数平均分配分值。各项整治有方案、监督检查记录、相关法律文书、工作总结的不扣分,否则按缺项平均扣分。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1.发证、照情况(5分)。全县有证、有照率均为100%,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

    2.落实市场准入(3分)。杜绝“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QS标志食品进入流通。

3.建立进货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4分)。督导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加强日常监管工作(4分)。监督覆盖率达100%,建立监管档案100%,案件查处率达100%。

5.食品检测(4分)。全年食品抽样检测计划确保完成并报县食安办备案。 制定食品监测和快速检测计划,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每月检测样品不少于20个,食品质量定量检测每月不少于3批次。

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0分)。

30

 查资料,看现场(随机抽查5家副食品店)。

 1.发现无证、无照一家扣0.5分,抽查从业人员5人,1人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扣0.25分;从业人员1人未培训扣0.25分。

2.发现“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QS标志食品一件扣0.1分,扣完为止。

    3.台账建立率达100%,一家未建立或一家不规范扣0.5分;县城区范围内未坚持索票索证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监督覆盖率每降低10%扣0.1分,县城区建档率达100%,一家未建立或不规范扣0.1分;一家无动态监管记录扣0.1分;案件查处率达100%,一件未查处扣0.2分,扣完为止。查案卷记录。  

    5.无抽样检测计划扣2分,抽样数量每降低10%扣0.2分,

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考核,根据专项整治次数平均分配分值。各项整治有方案、监督检查记录、相关法律文书、工作总结的不扣分,否则按缺项平均扣分。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发证情况(5分)。全县所有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

2.建立进货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5分)。督促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食品原料等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

3.加强日常监管工作(5分)。监督覆盖率达100%,建立监管档案100%。案件查处率达100%。

    4.全年食品抽样检测计划确保完成并报食安办备案(5分)。

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0分)。

30

 查资料,看现场(随机抽查5家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

1.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一家未取得扣0.5分;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一家未签扣0.2分;抽查从业人员5人,1人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扣0.25分;从业人员1人未培训扣0.25分。

 2.台账建立率达100%,一家未建立或不规范扣0.5分;未坚持索票索证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3.监督覆盖率每降低10%扣0.1分,全县监管对象100%建立监管档案,一家未建扣0.1分;一家无动态监管记录扣0.1分;案件办结率未达100%,一件未办结扣0.2分,扣完为止。查案卷记录。

    4.无抽样检测计划扣2分,抽样检测数量每降低10%扣0.2分。

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考核,根据专项整治次数平均分配分值。各项整治有方案、监督检查记录、相关法律文书、工作总结的不扣分,否则按缺项平均扣分。

 

 

 

县教育局

1.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5分),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督促和指导学校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办证情况(5分)。督促和指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达标,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持证率100%,从业人员培训率100%。

3.建立进货台账和索票索证制度(5分)。

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校内商店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学校食堂主要食品采购要有采购合同,食堂、商店不得购进和使用“三无”食品、超期变质食品和无“QS”标志的食品(5分)。

5.督促学校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对教师和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5分)。

    6.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供餐企业和学校进行监督(5分)。

30

 查文件、资料,抽查县城区5所学校食堂现场。

 1.与学校签订责任书未达100%,扣3分,1所学校未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计划,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0.4分,未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扣0.4分。

 2.1所学校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扣0.5分,抽查从业人员10人,1人未取得健康证扣0.25分,从业人员1人未培训扣0.25分。

 3.台账建立率达100%,1所未建立或不规范扣0.5分;未坚持索票索证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4.未签订采购合同,扣1分,发现不合格食品,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查资料,1所学校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的扣0.5分;学校未对教师和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扣0.5分。

    6.查资料,未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扣1分,无监督检查记录扣0.2分,未会同有关部门对供餐企业和学校进行监督的扣0.2,分,扣完为止。

 

 

 

县商务局

1.加强酒类管理,建立酒类市场巡查制度(7分)。

2.加大案件查处和处罚力度(7分)。

3.督促指导县屠宰办加强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7分)。

4.督促指导生猪屠宰场完善经营档案和信用档案,并实行动态监管(7分)。

5.城区实现机械化屠宰(2分)。

30

1.未建立巡查制度,无巡查记录,一项扣1分,发现台账不规范,一家扣1分。

2.检查发现市场销售假酒,不及时处理的,一件扣1分,案件办结率达100%,一件未办结扣1分,扣完为止。查案卷记录。

3.县城区定点屠宰率达95%,每降低10%扣0.5分。全县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活动10次以上,少一次扣1分;发现一次私屠滥宰窝点未及时处理的扣1分。

4.全县监管对象100%建立监管档案,一家未建扣0.1分;一家无动态监管记录扣0.1分。

5.未按要求实现机械化屠宰扣2分。

 

 

 

县蔬菜局

1.建设好新扩专业蔬菜基地。完成新扩城镇专业蔬菜基地1个共计500亩的建设任务(6分)。

2.加强蔬菜质量检测,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完成上级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蔬菜质量检测任务2600个样(10分)。

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农药,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8分)

4.推广标准化种植技术和蔬菜示范园创建(6分)。  

30

1.县新扩城区蔬菜基地建设无方案扣3分、无总结扣3分。

2.蔬菜质量检测无方案、无总结扣2分;完成任务百分率每降低10%,扣1分。

3.农残超标率未控制在5%以内,扣8分。

   4.无标准化种植技术和蔬菜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扣3分;无工作总结扣3分。

 

 

 

县农业局

1.加强全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管(6分)。

2.加大市场、基地违禁农药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6分)。

3.完成水果、大米、茶叶农药残留抽样检测2100个(6分)。

4.确保省、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在我县抽检超标率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水果4%、大米茶叶2%)(6分)。

5.加大农业产地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举报投诉案件处理率100%(5分)

 6.加强“三品一标”(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今年要完成市农业局下达的6个农产品认证指标。加强认证产品的证后管理(1分)。

30

1.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未100%纳入监管范围,无监管档案、无监管记录、无整改措施、技术培训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全县性检查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1分;县食安办督导发现有问题整改不到位一处扣1分;违禁农药案件办结率未达100%,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查案卷记录。

3.检测记录、报告不规范,结果不准确,一项一次扣1分;抽样每少500个扣1分;对抽检无方案、无记录,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省、市抽检一个样超标扣2分,扣完为止。

   5.举报投诉案件处理率每降低10%扣2分。

   6.“三品一标”认证指标未完成,扣1分。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

1.督促指导全县规模养殖场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和信用档案,实施动态监管(10分)。

2.督促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检疫检测同步进行制度。全县规模养殖场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不出现违禁药品中毒事件(10分)。

3.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开展饲料、兽药抽检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10分)。

30

 

1.未建立经营档案、信用档案,扣1分;建档不规范扣1分;无动态监管记录扣1分;

2.未开展瘦肉精检测扣1分;检出率未控制在1%以内扣1分;

3.检疫人员不到位、检疫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全年饲料、兽药抽检不少于1次,未抽检扣1分;检查出的不合格饲料、兽药未依法处理,一次扣1分;案件办结率达100%,一件未办结扣一分;扣完为止。查案卷记录。

 

 

 

县卫生局

 

县卫生监督所

1.协调制订食品安全工作意见、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办法(6分)。

2.负责县食安办的日常工作(6分)。

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治行动(6分)。

4.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对成员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6分)。

5.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县食安办的日常工作(6分)。

30

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评定为准

 

 

 

县市场服务中心

1.维护市场内食品经营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欺行霸市行为(8分)。

2.配合工商、蔬菜等部门负责对不合格蔬菜进行销毁(6分)。

3.配合和参与在农贸市场内进行的食品安全执法活动(6分)。

    4.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10分)。

30

 1.出现一次未配合和参与扣1分,扣完为止。

2.查登记台账、资料,每发现一家进市场经营食品经营户未审查许可证的扣1分,未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扣1分,未开展食品经营者经营环境和条件检查工作的,扣1分,发现食品经营者违法行为未报告扣1分。制度未落实,把关不严,每项次扣1分。

 

 

 

县粮食局

1.落实粮食经营市场准入制度,杜绝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流通(10分)。

2.对本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原粮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检查(10分)。

3.完善粮食质量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的培训制度。全年原粮抽样检测计划确保完成并报县食安办审核(10分)。

30

1.不认真履行职责,制止违法违规经营行业不力造成较大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监督检查覆盖率每降低10%扣2分,全县建档率达100%,少一家扣1分;一家无动态监管记录扣1分,扣完为止。

   3.无抽样检测计划扣2分,抽样数量每降低10%扣1分。

 

 

 

县盐务局

1.推行目标管理,实现销售各类盐3350吨、加碘小包盐2470吨(15分)。

2.加强盐业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盐业市场稳定(15分)。

30

1.销售目标每降低10%,各扣1分;

2.盐业市场监督管理,无工作方案扣5分,无监督管理档案,少一家扣0.1分,无监督检查记录扣0.1分,监督检查覆盖率每降低10%扣2分。

 

 

 

县公安局

1.参加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配合相关部门执法等(10分)。

2.及时办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移交的案件(20分)。

30

1.参加会议、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配合部门执法,每缺1次扣1分。

2.案件办结率达100%,一件未办结扣2分,扣完为止。

 

 

说明:

1.先进奖励加分: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各相关部门年度获奖、获优、通报表彰的(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加0.25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2.典型推广加分:食品安全工作受到县、市、省级部门作为典型经验推广的,分别加0.25分、0.5分、1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3.经验宣传加分:食品安全工作经验或成效受到县、市、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的,分别加0.25分、0.5分、1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4.考核中不能评分的项目可以合理缺项,其分值作标化处理,使用标化分。

 

                                                                                     

 

 

    考核人员(签字):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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