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DR—2011—00017
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通告
宜政通〔2011〕15号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和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凡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一经查实,对涉案成品、半成品予以查扣并销毁,对涉案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无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及烟花爆竹原材料。
三、严禁非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
四、严格烟花爆竹原材料以及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原材料经营单位必须加强烟花爆竹原材料及烟火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购销流向登记、销毁等制度和台账,严禁烟花爆竹原材料及烟火药流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必须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专人管理。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安全责任,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六、鼓励广大群众向安监、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县公安局 110
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执法专案组 3721392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来源: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