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征收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通告
宜政通〔2011〕18号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征收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宜章县人民医院修建性详细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宜章县就业管理局院内两栋住宅楼及其附属物。
二、房屋征收部门
宜章县房产管理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宜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90 日内。
五、征收补偿方式
按照《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被征收人对本通告决定事项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来源: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