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2012〕7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推荐我县一六镇水北岸村、长村乡长启村等15个村为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1〕5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保厅关于申报我省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的通知》(湘财建〔2012〕9号)要求,我县决定,将境内107国道沿线的一六镇水北岸村、沿河村、塘尾村、香口村、河边洞村、一六村、汤湖里村、北岸村、水潮平村,长村乡长启村、东溪村、千家岸村,迎春镇碕石村、大坪村,黄沙镇新坌村等15个行政村作为我县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上述15个村经济基础条件好,人口相对集中,具有一定的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及其他涉农项目工作基础,当地政府和群众治理污染积极性高。为此,请求市人民政府向省环保、财政部门推荐上报我县上述15个行政村为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
妥否,请批示。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联系人:陈 骅,联系电话:13762575388)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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