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DR—2011—00002
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粮食生产的通告
宜政通〔2011〕2号
为加强2011年全县粮食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一是严格执行种粮补贴政策。要将粮食直补、农机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种粮补贴按政策补贴到位。二是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2011年早籼稻、中晚籼稻的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02元、 107元,比2010年分别增加9元、10元。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要认真落实,不得降价、压级收购,确保粮农利益。三是大力推进农业保险工作。为增强农民抗风险能力,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要认真组织农民参加水稻、油菜等农作物农业保险,尤其要组织种粮大户和种粮合作组织参加水稻保险。水稻保险个人缴费4.2元/亩,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共补贴12.6元/亩。农业保险工作以乡镇、村为主,在2011年5月底前完成水稻农业保险工作。
二、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扶持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组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以村为主的耕地流转机制,对流转水田50亩以上的双季稻种植大户给予奖励扶持。扶持粮食加工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实现种植加工一体化或订单种植。鼓励干部、职工参与耕地流转发展粮食生产,领办创办服务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
三、坚决制止耕地抛荒,遏制“双改单”,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各村要制定村规民约,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对抛荒2年以上的耕地,要依法收回重新发包,并组织恢复耕种。海拔500米以下历年来属双季稻区的地方要大力发展双季稻,坚决遏制“双改单”。广大农户要相互监督,形成“种粮光荣、抛荒可耻”的社会氛围。县农业、财政部门和有关乡镇要认真核实,对抛荒耕地农户,一律不予发放各项种粮补贴;双季稻区种植一季稻的农户,只享受一季种粮补贴,不享受水稻政策性保险。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破坏耕地挖鱼塘、采砂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四、大力做好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各乡镇要大力开展整乡镇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六统一”关键技术(即统一双季稻种植模式、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播种期、统一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机耕机收70%以上)。各村要认真办好一个1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点,大力推广水稻、玉米主推品种和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技术,严密防控南方水稻(玉米)黑条矮缩病。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