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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网信办公布6起网络管理与执法典型案例

2025年10月至12月,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网信办精心指导下,郴州市网信系统以“林邑净网”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等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注销违法违规网站10家,依法处罚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企业2家,处置自媒体账号6个,网络生态环境持续向上向好。现向社会公布6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1.涉嫌发布虚拟货币信息的3家网站被注销

10月,巡查发现,网站“某某的编程呀”“某某的分享”“某某展示”页面存在推销虚拟货币交易的违法软件下载信息。经核查,该3家网站负责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篡改注册了推销虚拟货币交易信息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汝城县网信办依法对该3家网站负责人何某、王某和邓某进行了约谈教育,督促其注销网站备案,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目前,3家网站已注销备案。

案例2.某视频账号运营者摆拍发布不实信息被约谈

11月,巡查发现,某视频账号“崽**”负责人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未标注虚构演绎属性的情况下,发布打架冲突场景的不实摆拍视频,且对该视频的不良跟帖评论处置不到位。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桂阳县网信办依法对账号持有人卢某进行了约谈教育,卢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签订《桂阳县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承诺书》。目前,违规视频已全部删除。

案例3:金融领域3家违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被约谈

11月,巡查发现,某些自媒体账号为吸引流量,仿冒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发布诱导性借贷信息;某些自媒体违规发布“优化债务”“帮你垫资”“3—6个月拉你翻身上岸”等夸大其词的不实广告;某些自媒体未经许可,涉嫌无证经营、从事非法金融中介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郴州市网信办联合市政府办、郴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某行长在郴州”等3家仿冒银行机构工作人员或发布宣传债务重组、宣扬优化债务陷阱等不良信息的自媒体开展集中约谈。目前,被约谈的相关自媒体账号已被关停或禁言。

案例4.某公司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被罚款

12月,郴州市网信办根据汝城县网信办移送的线索依法查明,郴州某公司存在不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行为,其相关信息系统未采取加密保护、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系统访问权限最小化授权等相应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致使部分数据泄露。郴州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5.某网络直播账号传播低俗暴力信息被约谈

12月,巡查发现,曹某某、尹某某为博取流量、吸引关注,在网络直播PK活动中利用方言辱骂他人、传播含有暴力元素的不良内容,扰乱互联网传播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安仁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对曹某某、尹某某两人进行约谈教育,两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违规性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

案例6.某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不到位被警告

12月,郴州市网信办依法查明,湖南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系统存在未授权访问漏洞,网络安全日志缺失,严重损害数据安全。郴州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郴州市网信办郑重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郴州市网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网络安全保障,针对发布网络违法违规内容、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未履行网络数据保护义务等各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着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同时,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向郴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0735—2871062)如实举报各类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郴州发布

编辑:胡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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