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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无需户口本 无需回户籍地

近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公布,修订后的《条例》将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且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要求出具居民户口簿。《条例》从今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收取费用。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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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章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继田

编辑:李沛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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