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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章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中共宜章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通报

根据宜章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11月16日,宜章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宜章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2021年2月3日,向宜章县委和宜章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司法所、二级机构(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县委巡察办、县纪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组经常调度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顺利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整个整改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由党组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相关责任领导负领导责任,相关股室、司法所负直接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责任领导组织责任股室、司法所明确工作任务,研究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实行整改落实台账管理,细化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部署调度。一是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整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二是责任领导针对具体问题组织责任股室、司法所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整改工作。三是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并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及质量。

(四)健全规章制度。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既做到了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制定了《宜章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社区矫正“六集中”工作制度》等23项制度。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长期整改1个,正在整改1个。

二、狠抓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确保了问题逐步销号清零到位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持续和深入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宜章县司法局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二是采取读原文学原著、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开展专题讲座、学习研讨、观看新闻专题片及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安排自学指定书目。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我局购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等10余种指定书籍,做到人手一册。发放学习专用笔记本,要求全体干部自学,并做好笔记。四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领导班子深入全县19个乡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发放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党章等学习资料10000余份。

2、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指示和决策部署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总责,政工室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具体负责意识形态的日常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对分管股室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次集体学习时有中心发言和主要领导的点评。三是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组会议重要议程、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制、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中。四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五是扎实开展了“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微信及QQ工作群管理制度》、《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并组织学习,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六是按照“谁建群、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微信、QQ工作群的创建人员负责对群内信息发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

3、脱贫攻坚不够扎实,扶贫政策知晓率低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印制扶贫资料、工作群上传学习资料、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继续做好对帮扶责任人扶贫政策的培训。二是按照脱贫攻坚“四个不摘”的要求,持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经常性进行走访宣讲和送温暖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三是按照乡村振兴工作的要求,我局重新选派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员,调整了一名政治素质好、实干本领强、工作作风实的共产党员担任驻村工作队长。

4、政府法律事务和法治政府方面落实滞后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现各单位权责清单全部已编制完成,乡镇权责清单已全面梳理;二、已出台行政执法培训方案,按时开展培训工作。三、已制定行政执法督察方案,组建督察组按时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执法督察。

5、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①一是2021年3月至5月12日,我局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活动7次,均邀请专业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进行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二是法治副校长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次,通过本地案例结合法、理、情进行普法宣传。三是与电视台举办《法律讲堂》栏目1期,同城宜章微信公众号《法治宜章》栏目每日更新一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本地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宣传。四是通过县局LED显示屏及时的更新普法宣传内容。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不低于2小时滚动播放。五是督促各司法所把领取的宣传物品和资料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留痕上报。②根据2020年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要求,我县建立法治阵地的村(社区)266个,已经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

6、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1年3月29日重新修订了《宜章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明确县司法局坚持每年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骨干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同时积极开展了指导和组织乡镇司法所培训辖区内人民调解员活动。二是积极吸纳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作为培训师资力量,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拟定在今年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骨干调解员的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时,邀请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职人民调解员给培训对象授课。重新修订了《重大纠纷案件信息报送制度》、《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制度》,注重从工作实践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协调推动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状况,积极吸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入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通过委派调解、委托调解,选任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加强司法确认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力度。目前全县93名人民陪审员中,有51人既是人民调解员又是人民陪审员。四是贯彻落实2020年12月14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驻、诉源治理工作会议纪要》,迅速组建人员队伍,完善运行机制,目前相关进驻单位人员已全部到位,正常开展工作。五是督促了司法所、镇调委会加强对纠纷调解的指导,及时将未调解的纠纷调解完毕,确保无积案。

7、对乡镇基层司法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司法所人员学习《宜章县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实施方案》宜发〔2019〕7号中司法所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司法所人员服从司法局和乡镇的双重管理,严格执行到乡镇政府签到。同时局纪检监察及政工室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县19个司法所进行明察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二是配齐了司法所人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8、执行会计制度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善相关资料。在政府采购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及相关会计制度。

9、专项整治清理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清退违规资金。同时财务人员加强了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加强了纪检、财务两关的票据审核,杜绝超原则性问题、标准性问题再次出现。

10、财务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违规报账情况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挌执行财经纪律。将违规报帐的事项进行账务调整到位。

11、学风文风会风不实,学习浅尝辄止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涉及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涉及应付交差的干部立即整改。二是加大对“形式主义”的整治,精简会议、文件,注重工作的督促和落实,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三是充分利用宜章政务云办公平台传输文件,降低行政成本,提升了工作效率。

12、公共法律服务不够普惠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出台《宜章县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宜章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发展指标。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监督考核。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内容措施的宣传。二是建立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性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县266个村(社区)均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基层群众“零距离”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三是严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对指派律师办案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对其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进行同步评核。四是开展全县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整治公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实现全县公证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纪律观念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公证质量及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13、法律援助案件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对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的审查、审批,县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23号)文件规定,严把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的审查、审批关。

14、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力,重新犯罪的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方案》,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和落实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流程,结合社区矫正的新规定,修定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六集中”工作制度》、《宜章县社区矫正对象定位监管核查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社区矫正安全形势分析会形成工作常态,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流转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特点和有关评估情况,实施了社区矫正分类教育;在矫正小组中推行协矫通APP;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政策,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帮扶。三是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下发2021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发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要求各乡(镇)、村(居)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社工、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省市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心理矫治、教育矫正、职业技能教育等社会服务。四是强化监管信息化。通过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电子定位等信息化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根据省厅每月考核排名情况将其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五是强化制度落实。落实定期报到制度,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到矫正场所报到并提交日常矫正情况报告表;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不准出境报备;严格外出请假审批程序和内容审查,发现有违反外出管理规定的及时依法处置。

15、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人财物和政策的支持。各司法所长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安排乡镇干部职工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乡镇调委会已按要求配备了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制作了供全县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使用的电脑操作端和手机操作端的湖南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课件和辅导资料,组织了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活动。把人民调解案件录入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的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以奖代补、年终表彰以奖代补的评选标准中。同时纳入司法所公职人员季度绩效考核内容。三是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精心制作了人民调解案卷制作及人民调解档案资料管理课件和辅导资料,供全县人民调解员学习使用。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人民调解案卷和台账资料评查活动,将评查通报内容纳入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以奖代补、年终表彰以奖代补的评选标准中,并纳入司法所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内容。

16、发放“以奖代补”调解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和重复申报案件的人民调解案件资金要求涉及部门、人员退回。此项工作已完成。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成立了局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三是坚决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实行网上三级审批要求,认真抓好全县调解组织调解案件的录入和司法所的网上初审,由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抓实县局的二审,研究上月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资金的审批后才通过网上上报市司法局终审。完成了线上审核后,所有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资金,全部线下造册分别打入人民调解员账户。

17、公务警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警车派车单派遣出车管理。二是明确专人为单位警车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警车的日常维护。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

18、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规则不明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做到会前酝酿,会上由主管领导提出需要研究的事项,其他领导发言表决,最后由局长末位表态发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9、人事管理不规范,基层力量单薄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配齐司法所人员。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招录人员补齐空编充实基层一线。

20、党建工作边缘化,选人用人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规。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方案,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程序规范、辣味十足。三是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支部书记述职、党员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程序进行,要求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起带头示范作用。四是规范党员管理。重新划分党小组,明确党小组长职责,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五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做好新形势下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提高识人察人的能力,确保向组织推荐立场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了成效巩固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抓实后续工作,提高整改质量。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后续整改,确保问题彻底调查清楚,问题解决到位,问责到位,群众满意,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或者发生新的类似问题。

(三)健全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判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彻底解决。同时,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常抓不懈,确保真正落到实处,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5-3751761;邮寄地址:宜章县司法局办公室;电子邮箱:yzxsfjb@163.com。

中共宜章县司法局党组

2021年5月27日

来源:中共宜章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编辑:廖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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