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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郴州市县市区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郴州市县市区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关于巡察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宜巡办〔2021〕3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研究,对标对表,全面梳理,举一反三,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9大类23个具体问题,21个已整改完毕,2个正积极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郴州市县市区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各执法队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9大类23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责任单位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欠缺,城管工作成效不理想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

(1)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中共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了每次学习准备充分,有方案、有重点、有讨论发言,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3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和习近平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出席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二是局属各党支部认真制定了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年度学习计划、月度学习安排。三是由政策法规股牵头,认真组织各执法队、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并结合破解城管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难题开展研讨活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2)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3月23日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出台了《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作为评先评优、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出台了《新闻稿件及信息报送“三审三校”制度》《关于规范微信、QQ工作群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强化了对微信和QQ工作群的管控,清理了一些无需保留的微信和QQ工作群,并对全局电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实行群主负责制,由群主严格把好内容信息关、严禁发布转载不当言论、图片和视频。

(3)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了《中共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由机关党委办牵头,各党支部配合,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出台了《中共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2021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中共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委员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强化监督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对各党支部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中走过场、敷衍了事、检视问题不深入和不结合工作实际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2、执行力不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4)落实改革工作不力。整改情况:一是涉改业务主管部门权责清单移交已完成;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和汇报,2020年12月15日宜章县人民政府协调会议,理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职能职责,已衔接涉改部门事中事后监管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关系,解决了住房建设规划执法队无法履职、执法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进一步更好地行使城管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

(5)“三大攻坚战”主动作为不够。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帮扶责任人培训学习力度,于2020年12月20日对扶贫政策进行再学习再培训,提高帮扶责任人的政策知晓度和工作能力。加强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监督管理,其中两名同志2020年度国家公职人员绩效考核取消“一等”评定,并以此示警,引以为戒,于4月8日组织驻村工作队人员再次学习干部驻村管理办法,改进工作作风。二是加大河道保洁督查考核力度,从严考核扣分,促使县城区河道干净。三是建立市长公开电话或县长公开电话交办件办理台账,实行限时办结,按期回复,办结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对办理的公开电话交办件每天要进行回头看,巩固办理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办理不力、逾期办理或落实不到位的,局党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四是及时修复损毁的人行道板。于4月25日前,组织人员完成了对宜章大道大板冲路段损毁人行道板的修复。同时,各巡查执法队加大巡查力度,每天安排人员对管辖区域进行2次以上的巡查,严防损毁人行道行为发生。

(6)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工作措施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即时召开会议,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和规定,并严格执行会议纪律,认真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考勤,及时对参会情况、会议纪律和会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二是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要求,结合城管实际,制定出台了《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防护指南》《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期间县城区卫生保洁和环境消杀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度,形成科学有效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三是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突出防控重点,全面细致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及亲属(含临聘人员),尤其是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摸排工作,同时,按照网格责任区划,采取“责任单位包楼栋、责任组包单元、责任人包住户”的模式,全覆盖式宣传,地毯式摸排,不漏一栋、不缺一户、不少一人,做到底子全、清、准。四是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专项工作督查组,对局属各单位在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排查线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了通报。

(7)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等督查整改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各单位即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县委巡察整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强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由局财务装备股及时核查宜财行罚〔2014〕6号文件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清理不到位的情况,列出清单,对核查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在规定的时间内已清理到位,于2021年3月27日上交县委巡察办指定账户。三是加大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环保部门依法移交的案件和问题,明确专人,依法履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确保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巡查劝导力度,对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卫生的及时劝导、第一时间清理干净,对河道垃圾打捞不及时的,从严考核扣分,促使县城区干净整洁。

3.责任压得不实,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滞后。

(8)对“智慧城市”建设认识不足。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科技信息股负责修订完善了《2021年宜章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工作方案》;二是已拟定公开选调(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调度中心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与编办、人社等部门协调沟通,力争早日完成城市管理综合调度中心的人员组建、工作启动工作;三是进一步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早日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数字城管”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启动“数字城管”建设。(前期工作完成50%)

(9)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和《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县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和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等集中整治工作。二是针对重点时段,在6:30到8:30;12:30到14:00;17:30到19:00,这三个上下班(上学放学)高峰期,加派人员实行科学化管理。同时,突出整治重点,以城区主次街道、农贸市场和市民较为集中的焦点区域出现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马路市场为主导进行专项整治工作。4个巡查执法队每个队日均出动工作人员20余名,共整治辖区内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劝导流动摊贩530余起,占道灯箱4个,超门面经营210余家,督促夜宵摊和露天烧烤摊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17起,拆除条幅10条,清理“牛皮癣”小广告63处、地贴13处,移交人行道违停车辆抄牌单123台,劝离违停车辆105台次,规范摩托车上人行道有序停放179台次。通过整改,实现超门面经营、占道经营“三进三规范”,即进店、进市场、进疏导点,规范经营,规范秩序,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个班子、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班加点,全力推进宜兴桥拆除重建项目建设,截至2021年4月22日完成进度70%。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监督执纪不严方面的问题。

4.管党治党意识不强,落实“两个责任”差距大。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标对表,已逐条逐项列出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1年已研究、部署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把警示教育活动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计划,制定出台活动专项计划,并按计划安排认真抓好落实。2月23日,局党组举办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观看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警示教育片,以案示警。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该约谈的约谈,对违反纪律行为的,该追究责任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1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三个必谈”要求,已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辖的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2次,并严格按照程序和有关要求作好记录、签名等;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廉政风险高的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进行了重点督查;三是对10月7日值班人员缺岗行为,要求写出书面检查,警示全局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四是修订完善了《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5.管理制度不健全,“笼子”扎得不密不紧。

(12)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专职司机,实行派车出车,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台账、公务用车加油台账、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台账等;二是不定期对公务用车管理开展监督检查,车辆管理和加油台账建立完善情况;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租赁程序和报账程序,严禁违规长期借用公务用车,市政和环卫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财务人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力度,3月31日召开了财经纪律执行业务培训会,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修改完善了《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杜绝拆分项目、询价采购走过场、规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大额工程款支付给个人和非合同方的事情再次发生;三是年初已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差旅费计划,并严格把关,对无预算经费、无部门审批和社会机构组织的培训及会议不安排人参加,财务人员在履行报账程序时不予以报账;四是加强财务账本的核算,做到基本账核算应纳尽纳,不漏项;五是出台了《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装备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凭据报销,支付票据必须附清单、有经手人签字,发放工资、补助必须有名单等附件。

(14)工会管理混乱。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工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指导局属二级机构成立了工会,并将机构改革后合并人员及时纳入工会会员;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向工会会员收取了会费,做到了应收尽收,不违规收取工会会费;三是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号)文件规定,依法保障工会会员的正当福利,不违规发放现金福利或超标准发放;四是对违规现金发放工会福利,列出清单,及时上缴县委巡察办;五是对违规收取二级机构单位工会会费,进行了情况说明。

6.用权逾矩,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

(15)执法乱象时有发生。整改情况:一是对原城市燃气事务中心执法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以案示警,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二是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已开展集中培训2次,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管,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和重点执法领域督查检查等工作,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6)乱收费和收费不规范频发。整改情况:一是对市政工程管理处无依据、无标准收取损毁市政园林设施赔偿款的执收人员进行了约谈,促使其认识错误,杜绝今后类似情况发生;二是3月29日召开了非税收入执收暨票据规范培训会,明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要求严格按规定完整规范填写收费票据;三是已在办公楼显著位置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接受监督;四是已出台二级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五是局财务装备股4月22日已对局属单位今年上半年的收费情况进行了1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解决。

7.动真碰硬力度不够,专项整治不彻底。

(1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不深入。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专题会议,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今后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求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主要负责人的发言提纲由第一副局长审阅把关。三是由局工会联合会牵头,局属单位工会配合,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工发〔2018〕20号)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细化本单位病困慰问、送温暖、结婚生育及离退岗慰问等标准,制定了《会员慰问标准方案》,严格执行,确保对待工会会员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四是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办文工作程序和规范》,并严格按程序审核把关,规范行文。

(18)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不彻底。整改情况: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退工作,各款项已清退到位,并于2020年11月全部存入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核算中心,2021年3月全部存入县委巡察办(已按县政策清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乏力,人事管理

工作问题突出方面的问题。

8.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19)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整改情况:已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党组会、班子会、党组扩大会分别召开,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认识,杜绝非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表态现象。

(20)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今年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二是抓好队伍建设,指派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各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党建资料;落实经费保障;严格组织生活、管理服务;完善工作制度;规范阵地建设;三是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规定的程序发展党员。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党建指导,将机关党委班子成员进行联系细分,每人分类指导各联系支部的党建工作,机关党委每年组织各支部班子成员进行党务工作培训,今年已开展党务工作培训2次;二是严格落实支部“五化建设”,制定学习计划,领导干部以身作责,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开展党性学习;统一定制党员学习记录本;三是认真开展班子之间、班子与党员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记录。四是各支部2020年底已召开一次辣味十足、客观公正、不留情面、不兜圈子、不绕弯子的组织生活会,做好会议记录;严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更新、丰富党务公开栏宣传内容。

9.人事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不规范。

(22)混编混岗严重。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执行,即时整改,2020年10月,3名混编混岗人员都已回原单位上班;二是2020年12月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6名(环卫4名、市政2名)工作人员。

(23)人事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与组织、人社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接,完善我局干部职工档案的管理问题;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已严把2020年度评先评优审核关;三是加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对接,完善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管理、考核机制,强化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将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35-3722182;邮寄地址: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776899171@.qq.com。

中共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1年4月30日

来源:中共宜章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编辑:廖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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