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宜章站讯(通讯员杨志军、曾秋兰)5月27日,笔者从瑶岗仙镇群众办了解到,该镇新屋村为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更好地服务村民群众,结合村情制定了村干部“十不准”规定。
瑶岗仙镇新屋村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并推行的《新屋村干部履职行为“十不准”》规定,即“不准在选举中徇私舞弊、拉帮结派、破坏选举;不准在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不准在为群众办事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准在落实民生政策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不准在发生灾害和突发事件时擅离职守、虚报瞒报;不准煽动群众违法缠访闹访;不准违反和破坏计划生育政策;不准在本村工程项目建设中承包工程或强揽强运、强买强卖;不准参与法轮功、呼喊派等非法组织活动;不准收受或索取服务对象的钱物和接受宴请或娱乐活动。”
该镇17个村(居)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说立行,以实际行动划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不准”红线,让广大村民群众来监督,进一步促使村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脚踏实地为民办事。到目前为止,涉及全镇的水渠修建、通组道路硬化、低保审核、环境整治、教学楼的改造等民生工程已完成了任务的75%以上。
作者:通讯员杨志军、曾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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