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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一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维权胜诉

副标题:——落实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增加一人份额”政策

  红网宜章站讯(记者 薛云松 通讯员 梁师孔)日前,笔者从宜章县法院获悉,该县一例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诉讼案予以判决,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宜章县白石渡镇车湾村12组村民肖某某、肖某婚后生育一子,后申请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近期,白石渡镇某项目建设需要,征用了其所在村民小组的山岭土地,征地款项划拨到村民小组后,每位村民预支了12600元,但并没有考虑独生子女家庭按照有关规定增加一人份额的权益。于是,该夫妇在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要求无果后,随即向县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维权。查明实情后,县法院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规定,判决被告即12组村民小组支付原告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预支征地款12600元。

  宜章县切实贯彻落实《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2011年出台的《郴州市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的实施办法》,对“增加一人份额”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各级职责、监管措施、绩效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在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坚持“党政统筹明导向、部门配合强监管、健全制度促落实”的工作思路,确保抓好此项惠民政策落实。

作者:薛云松 梁师孔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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