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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货运车辆和农用拖拉机实行限时入城的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货运车辆和农用拖拉机实行限时入城的

通   告

宜政通〔2013〕28号

  为缓解县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改善县城区道路拥堵状况,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构建和谐、文明宜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限制货运车辆及农用拖拉机进入县中心城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1吨以上货运车辆(含1吨,以车辆行驶证载明的载货质量为准,以下简称“货运车辆”)和农用拖拉机。

  二、禁行时间:每日7∶00-21∶00。此时间段限行车辆在县中心城区滞留,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禁行路段:

  (一)文明南路(县城人行天桥至宜章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即阳光财富路口〉路段);

  (二)民主西路(县城人行天桥至宜章大道与S353线交汇处〈即罗家山路口〉路段);

  (三)环城西路;

  (四)府前街;

  (五)宜兴路;

  (六)南京路;

  (七)文明北路、民主东路以外的中心城区其他道路。

  四、禁行时段过境货运车辆、农用拖拉机绕行路线:

  (一)由郴州至汝城方向:文明北路——县城人行天桥左转——民主东路——汝城方向。返程沿此路线反向行驶。

  (二)由汝城至广东坪石方向: S353线——宜章大道交汇处路口(宜人广场)左转——宜章大道——宜章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阳光财富路口)左转——107国道——坪石方向。返程沿此路线反向行驶。

  (三)由郴州至广东坪石方向:文明北路——县城人行天桥左转——民主东路——宜章大道——宜章大道与107国道交汇处(阳光财富路口)左转——107国道——坪石方向。返程沿此路线反向行驶。

  (四)由郴州至梅田方向:文明北路——县城人行天桥左转——民主东路——宜章大道——宜章大道与S353线交汇处(罗家山路口)左转——S353线——梅田方向。返程沿此路线反向行驶。

  五、因特殊原因确需在限时时段进入县中心城区的货运车辆、农用拖拉机,车主必须先行到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通行许可证,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路线驶离县中心城区。

  六、工程抢险、市政等特种货运车辆在县中心城区行驶的,须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专用通行证。

  七、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员、车主应当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5日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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