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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一季度排污单位应缴排污费公示

根据郴州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吉兴纸业有限公司等4家排污单位2012年第1季度应缴排污费予以公示。

 

序号

排污单位

通知单号

征收标准

应缴金额(元)

1

俊丰纺织印染(郴州)有限公司

宜环监费字〔2012〕00057号

废水:0.7元/污染当量    废气:0.6元/污染当量

30996

2

宜章县新山达化肥有限公司

宜环监费字〔2012〕00053号

同上

24560

3

湖南天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宜环监费字〔2012〕00056号

同上

37500

4

宜章县吉兴纸业有限公司

宜环监费字〔2012〕00052号

同上

9552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来源:宜章县环境保护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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