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吉兴纸业有限公司等4家排污单位2012年第1季度应缴排污费予以公示。
序号 |
排污单位 |
通知单号 |
征收标准 |
应缴金额(元) |
1 |
俊丰纺织印染(郴州)有限公司 |
宜环监费字〔2012〕00057号 |
废水:0.7元/污染当量 废气:0.6元/污染当量 |
30996 |
2 |
宜章县新山达化肥有限公司 |
宜环监费字〔2012〕00053号 |
同上 |
24560 |
3 |
湖南天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宜环监费字〔2012〕00056号 |
同上 |
37500 |
4 |
宜章县吉兴纸业有限公司 |
宜环监费字〔2012〕00052号 |
同上 |
9552 |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来源:宜章县环境保护局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