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办函〔2012〕131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集中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集中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宜章县集中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县城区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6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县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区交通环境的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着力解决县城区交通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宜章对外形象。
二、组织领导
调整宜章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庭国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谷文中 县政府副县长
代 竞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处级干部
李弼清 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彭长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伟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家国 县城管局局长
刘天茂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周继华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廖鸿剑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潇 玉溪镇筹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彭长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检查督办落实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
县城区文明路、民主路、府前街、宜兴路、南京路、环城路等主要路段、路口及政府机关、医院、学校门口。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在县城区文明路、民主路、府前街、宜兴路、南京路、环城路等主要路段、路口及政府机关、医院、学校门口乱停乱放摩托车和摆放候客的行为。
(二)整治摩托车在人行道上乱行驶和乱停放行为。凡在县城区人行道上占道停放摩托车的,必须在城管部门划定的摩托车停放点内依次顺向停放。
(三)整治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和车行道上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车。
(四)整治中巴车、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车辆在县城区随意停放和上、下客行为。中巴车必须按核定站点上下客,出租汽车不得随意停放候客、拼客、揽客。
五、整治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8月31日。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1.组织召开协调会,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安排集中整治工作。
2.起草、印发《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政策,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3.在县电视台播放《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和《宜章县集中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工作方案》。
4.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城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对违章停放车辆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1日至8月20日)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城管局4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人和县交通运输局4人,车辆各1台,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逐路逐车进行纠章处罚。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对辖区的重点、难点、敏感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在全县形成整治和规范交通秩序的高压态势。县电视台、《宜章报》进行跟踪报道。
(三)整章建制阶段(2012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城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县整治领导小组对集中整治工作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城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县城区交通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职能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按程序制发《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宜章县集中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工作方案》和各类宣传资料,及时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做好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县电视台负责免费录制整治车辆宣传内容,并每天在黄金时段免费滚动播放《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和《宜章县集中整治县城区交通秩序工作方案》,《宜章报》、《宜章新闻网》要开设专题报道,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县城区交通秩序的整治,对机动车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实行抄牌或拖车处罚;配合县城管局实施人行道秩序整治,查处在人行道上乱停放的无牌无证车辆和摩托车;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查处客运车辆随意上、下客和随地候客行为,依法打击“黑车”。扣牌扣证和扣车工作一律由公安交警部门执行,所扣车辆一律停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院内。
县城管局:负责县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对违章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小车和货车实行抄牌处罚,对停放在人行道上的无牌无证车辆或摩托车,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将违章车辆拖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市场秩序的整治,对中巴车不进站上、下客和出租车汽车随意停放候客、拼客、揽客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出租汽车。
县公安局:负责为集中整治工作保驾护航,对辱骂、殴打执法人员或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玉溪镇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精心部署,科学安排,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人员、车辆、经费保障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分工,把整治任务落实到人。同时,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广电等部门及玉溪镇政府要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态势。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要启用各种宣传工具,创新宣传措施,大造整治交通秩序的声势,形成整就整透、治就治好的效应。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治交通秩序对广大市民安居乐业、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的意义及作用,发动并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