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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函〔2012〕48号关于印发宜章县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办函〔2012〕48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

  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乡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宜章县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1〕75号)和《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11〕50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3月底起,在全县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须、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实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管理、运行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新机制的有效方式。

  三、实施范围与时间

  2012年3月底以前,全县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村一室的原则;一村多室且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确定,报县卫生局备案)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预防接种,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禁止使用非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统一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零售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已采购库存的其他药品,一律按原采购时的实际购入价格销售,直到售完为止;中药饮片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配备使用药品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通过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签订购销合同;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上报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和销售记录,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管理。村卫生室不得私自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五)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进行补偿:一是对村卫生室按规定要求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原则上按照政府安排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安排补助经费,并按照预拨和绩效考核后结算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拨付。二是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取消定点资格,2012年普通门诊统筹实行以户为单位计算,按每人每年50元封顶报销,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城镇居民按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执行。三是各级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专项补助。省财政在统筹中央财政对乡村医生的专项补助后,综合考虑服务人口等因素对各县市区的村卫生室每年给予定额补偿,我县将根据实际到位补助资金,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数,结合绩效考核情况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对边远山区、人口居住分散或交通不便落后地区乡村医生,县卫生局将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和公卫工作考核情况在经费上给予适当倾斜或以奖代补。四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

  (六)抓好乡村医生培训。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为教材,合理制定培训规划,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指导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管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

  (七)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代表、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业务指导、药品器械、财务管理及绩效考核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二是做好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定期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监管;基本药物目录、零售价格、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价格要在村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实行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三是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日常工作考核监管。县卫生局将按照医改相关政策不断完善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委托乡镇卫生院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和绩效考核工作,每月下村督查一次,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落实新农合政策等工作实行捆绑式考核一次;县卫生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及考核情况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财政补助及公共卫生补助发放挂钩,实行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提高服务效能。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查实私自采购非基本药物、抬高药品价格、违反新农合政策规定的村卫生室,县卫生局将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扣发补助资金、罚款、没收私自购进药品、全县通报批评和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1月1日至3月19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召开动员培训会,宣传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相关政策。各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对辖区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存清查,登记造册,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并报县卫生局备案锁定。

  (二)启动实施阶段(从2012年3月下旬开始)。在全县行政村卫生室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章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黎明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黄志莲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及发改、财政、卫生、人社、物价、食品药品监管、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班子,实行分工负责制度。要充分落实国家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与定点村卫生室签订责任书,确保如期启动。要合理设置村卫生室,规范村卫生室布局,加强对乡村医生正确使用基本药物的培训工作,提高乡村医生合理用药水平。县卫生局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的督导检查,按乡村一体化管理要求,委托各乡镇卫生院履行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日常监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季度考核工作,加大对村卫生室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采购和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合理用药等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

  (三)落实保障经费。要加大财政投入,探索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足额及时到位。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基本药物知识,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群众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使乡村医生主动接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时启动,规范运行。

作者:李明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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