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县新建并竣工的廉租住房房源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新建廉租住房位于玉溪镇(原城关镇)长冲村,共11栋792套。其中一房一厅264套,面积36.74m2/套;两房一厅528套,面积约49m2/套。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实物配租。
1.申请人必须具有县城规划区城镇户口,在县城规划区工作或居住两年以上;
2.申请家庭连续享受城镇最低收入保障一年以上;
3.无私房户、危房户,或拥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接到申请后,派人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申请家庭享受保障人数、收入情况、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领取并填写《宜章县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批表》中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示;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当面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资料。
三、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交以下资料
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原件)。2.申请家庭收入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金领取证明、救助证明、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的收入证明)。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4.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状况证明(房产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出具无房证明(原件或复印件)。5.县政府或县房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原件)。6.属孤寡老人、军烈属、残疾人等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特此公告
宜章县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