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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工作要求,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调度和有序推进巡察整改。三是加强统筹调度。召开党组会、调度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调度整改工作,研究整改重点难点问题。每月下发工作提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四是推动问题解决。动态管理更新工作台账,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着力推动整改问题“清仓见底”。建立健全各类机制,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切实发挥“总指挥”“领头羊”作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合力。二是率先垂范。主动履职尽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督导,全程参与方案起草、工作调度、整改落实、资料汇总等工作,主动认领整改任务,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压实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推动落实,带动全院干警积极主动参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把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以巡促改作用不明显

1.对整改重视不够,巡察整改未全面完成

(1)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后抓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巡察整改有关纪律规定,深刻理解和把握相关要求,落实整改任务。二是将上轮巡察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了本轮整改范围,一体推进、同步整改。三是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定期召开党组会、调度会听取情况汇报,扎实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2.不敢动真碰硬、啃“硬骨头”,致使问题“涛声依旧”

(2)涉案和报废车辆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树牢规范意识。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置了涉案和报废车辆,并将处置收入上缴县财政局。三是建立了涉案财物管理台账,规范赃款赃物管理和移送处置。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3)“检察建议跟踪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法律监督意识。二是积极向上级院进行汇报,得到指导与支持;与县法院进行沟通并发函,检察建议已落实到位。三是全面梳理2024年制发的检察建议,对超期未回复的检察建议进行“回头看”并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二)反馈问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维护法律权威有差距

3.对公安的侦查活动监督不够有力有效

(4)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存在侦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类案讲评会”、部门例会、网络授课等多形式培训,提升业务素能。二是向县公安局制发《关于提高案件质量、规范侦查活动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促进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三是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细则》,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汇聚检警合力,提升办案质效。四是多渠道收集监督线索,做到办案与监督并重,强化监督立案、撤案等工作,提升监督实效。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4.对法院的司法活动监督刚性不足

(5)检察建议未及时跟进监督,“执行难”问题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规则和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提升法律素养,促进依法履职。二是对检察建议制发数和回复、采纳、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了统计,强化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让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开展了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助力破解“执行难”。四是通过控告申诉、大模型数据应用等方式,拓展执行监督案件线索来源。

5.对监所监督不到位

(6)派驻检察时间不到位、派驻检察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驻宜章县看守所检察室,配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充实驻所检察力量。二是驻所检察官规范列席看守所例会,听取监管工作情况,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常态化开展看守所清监活动,联合市检察院开展专门巡回检察,立足检察职能,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提升监督质效。

6.促进社会治理力度不够

(7)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数量不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上级精神和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升业务素能。二是落实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工作计划,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三是加强对检察建议范例正向引导、反向审视和质量评查,促进了检察建议质量提升。四是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四优评选”活动,获评“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三)反馈问题:办案质效未抓实,瑕疵案件较多

7.案件质量有差距

(8)部分案件在证据方面存在瑕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刑事检察司法行为的实施细则》,提高法律素养。二是发挥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作用,强化对疑难复杂和有争议性案件的审核把关。三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数据填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健全长效机制。

8.办案不规范

(9)审批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湖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权限规定》,提高规范办案意识。二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明确检察人员和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责及权限规定》,规范办案权限。三是依托智慧案管系统强化案件质量的日常监管,做好了对案件的跟踪督促,把好流程关、效率关、质量关。

(10)办案笔录错漏百出。

整改情况:一是通报了反面典型案例,警示督促办案人员规范文书制作。二是全面整改了办案笔录的错漏填问题,全面自查并及时修正了其他办案笔录问题。三是组织文书质量专项评查,形成评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1)案件证据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等,掌握相关办案要求。二是坚持亲历性原则,主动收集、直接接触、全面审查各种证据,从“在案”证据审查向“全案”证据审查转变,确保形成完整证据链。三是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积极开展了自行补充侦查以及补充侦查补强证据,夯实证据基础,提高案件质量。

(四)反馈问题:护航力度不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差距

9.营商环境法律监督履职不足

(12)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力,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开展“检察护企”暨“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主动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多措并举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组织了调研座谈会、“面对面”走访等,拓宽监督线索来源。三是常态化清理并督促办结涉企刑事诉讼“挂案”案件。四是打好“四大检察”组合拳,倾力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开展企业走访调研,强化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10.检察效能不高

(13)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开展综合履职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有关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的指导性案例,明确职责要求。二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的实施意见》,加强线索移送。三是强化综合履职,2024年知识产权综合履职适用率40%。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发布普法案例,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1.(14)此项整改工作经报审同意,予以取消。

(五)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15)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从严管党治检责任意识。二是层层签订并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现以“签”促行、以“诺”践责。三是落实了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督促提醒。四是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纵深推进党的纪律建设。

(1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未上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议事范围,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二是修订《宜章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大额资金审批支付程序。三是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制度,邀请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监督“三重一大”议题。

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7)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宜章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车管理。二是组织学习了《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强化规范意识。三是加强报账审核,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18)厉行节约不够,工作餐超标准供应。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询价采购与严格执行报餐制度,有效控制了成本,减少餐饮浪费。二是参照市检察院做法,结合本院实际,科学调整了餐补标准。三是修订《宜章县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食堂管理。

1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9)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提高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二是修订《宜章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宜章县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定。三是加强对业务活动的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了财务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补记固定资产。

(六)反馈问题: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15.班子建设有短板

(20)院领导班子未配齐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掌握上级精神。二是建立了人员分类管理台账,分阶段、分层次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三是积极汇报,配齐了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是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

(21)工作安排欠妥当。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统筹调配驻村员额检察官至检察业务部门履职,选派其他合适人员开展驻村工作,实现人岗相适。二是员额检察官均安排在一线办案岗位工作。三是积极向上级申报符合条件的检察官助理入额,充实了员额检察官队伍。

1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够

(22)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作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严格执行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列席成员均不得作表态发言和参与表决。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7.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

(23)公示制度、干部任免程序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干部任用选拔工作,干部任用均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公示公告均按照规范发文流程执行。四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8.违规设置领导职务配备干部

(24)违反“三定”规定擅自设置配备政治部常务副主任。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增进专业知识的掌握。二是更正了队伍管理服务平台信息,规范表述干部职务。三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严格审批程序。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19.临聘人员违规安排岗位

(25)临聘人员违规安排到重要岗位,存在一定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具体问题,将临聘人员调出重要岗位。二是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细化明确正式干警、临聘人员岗位职责,加强日常教育与监督管理。三是签订保密协议,切实增强临聘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规矩意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0.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26)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因私出国(境) 管理办法》,强化人员管理。二是及时更新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汇总表》及《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管理台账》,已将变化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三是设置了专门保密柜,明确由专人管理相关证照。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1.干部履职担当意识不强

(27)案卡填报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不力、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填录标准和说明》,提升业务素能。二是每日检测案卡问题,每月人工核查重点问题,对疑似问题及时进行通知并完成整改。每月梳理和分析问题,形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三是定期通报流程监控情况、案卡错漏填情况,将结果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四是对相关办案组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2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欠到位

(28)党组书记、党支部未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党务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党总支和支部的工作责任,及时进行工作提示,谈心谈话已规范有效开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3.党组织换届程序不规范

(29)换届选举部分程序缺失,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了党组织换届的相关规定,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二是选派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业务素能。三是按要求开展了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确保程序规范到位。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不到位

(30)预备党员转正时未落实票决制,入党介绍人未逐一介绍预备党员相关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等,强化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二是积极参加市院党务工作培训会,提升业务素能。三是制定《中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总支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压实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责任。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25.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不规范、不正常

(3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部分程序不规范、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能。二是党总支定期调度支部工作,有效促进了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三是制定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方案,确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按要求规范开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七)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26.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到位

(32)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责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三是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33)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制度,研究讨论具体工作。二是院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34)未按规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自查2021-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报告,形成了问题清单。二是明确专人按要求撰写并报党组会研究审议。三是严格按照发文流程签发后向县委报送。

(35)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将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纳入谈话内容。二是加强了对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范畴。

27.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有待加强

(36)新闻舆论阵地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新闻舆论阵地建设管理机制》,规范阵地管理。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网上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定期推送、转载上级重要报道,确保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三是优化了栏目设置,增设了“以案释法”“法律法规”栏目,讲好法治故事,做好普法工作。

(37)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梳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形成了风险隐患排查表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活动开展情况,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四是制定了相关工作预案,防范风险隐患。

(38)网络安全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二是安装了企业版杀毒及防火墙软件,集中查杀病毒并进行日常维护。三是细化人员分工,确定专人定期检查网络安全。四是开展网络安全专题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五是开展保密知识培训,学习保密法,强化保密意识。

(39)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规定》,加强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管理。二是细化人员分工,确定专人登记管理干警自媒体网络账号。三是定期更新了网络自媒体账号台账,强化跟踪管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始终保持“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坚持整改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

(二)进一步巩固提升成果,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反馈的所有问题进行“回头看”,推动巡察整改往深处走、往实里落。扎实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释行”,以制度建设成效巩固整改成果。

(三)进一步做好融合文章,助推宜章高质量发展。坚持巡察整改成果与检察工作融合,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踔厉奋发、尽责履职,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宜章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733458;邮政信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子邮箱yzxrmjcy2021@163.com。

中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2月27日

来源:中共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编辑:廖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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