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县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攻坚整治工作的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县城区交通秩序

集中攻坚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县城区交通安全秩序,有效解决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营造春节期间人民群众出行“畅通、有序、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春节期间县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攻坚整治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每年春节前15天。

二、整治措施

(一)实施车流高峰错峰错时出行。春节期间,对县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下班、学校上下学等高峰时段,实行交通错峰错时临时管控措施,缓解车流高峰期交通拥堵现象。

(二)部分路段实行临时停车管控。春节期间,对宜兴路、环城西路路面两侧公共停车位,实行“潮汐式”临时停车泊位管控措施,停车时间为当天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7:00,超过停车时限的车辆一律作抄牌拖走处理。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非机动车违规占用道路停车位。

(三)部分路段实行临时管制措施。春节期间车流高峰期,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县城区车流情况,对部分路段实行“单行道”“微循环”“潮汐车道”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规范玉龙湾建材市场的交通秩序,玉龙湾桥实行单向通行,玉龙湾建材市场内实行道路小循环通行。

2.南京洞开发区实行单向交通、循环道路通行。

3.民主西路与府右街交叉路口禁止车辆左转和掉头,实行交通循环通行。

4.隆莱酒店路口设置中心护栏,禁止车辆左转和掉头。

5.优化县城十字路口红绿灯配时,准予直行和左转车辆同时通行。

(四)实行对外开放停车位。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内公共车位对外开放停车,将内部停车位分时段共享。

(五)实行限制入城措施。严格禁止1吨以上货车在限行时段入城。客运车辆一律在站内上客,绕行宜章大道通行,严禁进入中心城区。

(六)严格落实断油措施。对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安装雨伞(棚)的违规摩托车,各加油站禁止提供加油服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七)规范校车和作业车辆运行。规范设置县城区校车停靠点,严禁校车私自变更行驶线路、随处停车、超员超载、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县城区环卫、渣土清运作业车辆避免在车流高峰期作业。城区垃圾桶规范摆放,不得占用道路。

三、法律追究

(一)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

特此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来源:宜章县人民政府

编辑:廖泽华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网站首页专题
  • 党建
  • 文化
  • 教育
  • 民生
  • 文化旅游
  • 经济纵横
  • 专题新闻
  • 公告
  • 理论
  • 新闻中心
  • 生活百科
  • 民情通道
  • 政务公开
  • 宜章文艺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宜章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