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缓解县中心城区交通堵、停车难、管理乱等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规范行车、规范停车意识,有效遏制县中心城区车辆违章行驶、违规停放等不良现象,实现有效解决县中心城区交通堵、停车难、管理乱的目标。
二、整治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私装地锁占用公共车位等行为。主要包括:
1.县中心城区主要干道、街道及国道过境段车辆违法违规停车的;
2.客运站、学校、医院、商场、菜市场、机关单位周边及居民住宅小区车辆违法停车的;
3.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以及堆放建筑材料、生产生活资料的;
4.车辆占用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的;
5.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占用公共设施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6.货车、渣土车、各型施工车辆、拖拉机、农用车、机动三轮车(含电力驱动)载物抛洒、违反禁行禁令的;
7.非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多人骑行自行车等非法上路及改装加装遮阳伞等非法改装的;
8.摩托车和电动车非法载人、不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停放的;
9.驾驶无牌无证、假(套)牌假证车辆或无证驾驶及飙车,酒驾、毒驾的;
10.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线路行驶,闯红灯、不礼让行人、随意调头、随意变道或逆向行驶的;
11.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12.报废车、僵尸车、灰尘车违反规定长期占用停车资源及私置路锥、私装地锁的。
(二)重点区域、节点:湘粤学校周边璜溪湾片区、南京洞片区、保盛幸福城片区(双拥路)、马耳冲片区、四方井片区、人民医院片区、蒋家湾市场片区、玉龙湾小区、竹源新村小区、东昇华城小区、怡景花园出入口、龙隐小区出入口。
四、法律追究
1.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宜章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6日
来源:宜章县人民政府
编辑:李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