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宜章站讯(通讯员 欧阳春 钟志军 董梦蝶)近日,县人社局将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6年9月1日,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接到李某等16名员工投诉,反映我县某公司拖欠他们工资8万余元,一直不予支付。接报后,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因发生纠纷导致停产并拖欠李某等16名员工工资情况属实。初步查明拖欠工资的基本情况后,劳动监察人员迅速联系该公司负责人陈某,要求其携带相关资料前来调查处理。经多次督促,该公司负责人李某一直未前来接受调查询问,也未提供相关资料。10月17日,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督促其限期改正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10月27日、11月7日,县人社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支付李某等人工资。但陈某始终未支付工资。
鉴于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整改的事实,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刑法修正案(八)》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局慎重研究,将此案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展开缜密侦查。
作者:欧阳春 钟志军 董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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