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宜章站讯(记者 李茁 谭小兰 实习记者 肖紫瑜)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1月1日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我县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根据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质检总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日,我县颁布了宜政通[2014]16号《关于对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实行限时入城的通告》和宜政通[2014]17号《关于规范燃油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管理的通告》。11月20日起,中心城区在7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通行,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县中心城区的必须到交警大队四中队办理车辆通行证,否则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1月20日前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燃油助力车一律依法扣押,并责令到交警大队办理上户手续后发行,对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电压不大于48V)进行警告,并责令签保证书自行整改,对11月20日后继续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扣押。
图为正在清查不符合标准车辆(一)
图为正在清查不符合标准车辆(二)
图为车主正在签保证书
作者:李茁 谭小兰 肖紫瑜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