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办函〔2013〕22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稳定,保障公共卫生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统一部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春季低温高湿,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又正值广大农户节后生猪家禽补栏的高峰时期,畜禽流动频繁,今年以来,国内外有部分地区先后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迅速行动,全面动员,周密部署,做到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群防群控。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机制,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局面。要加强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明确各行政村春季集中免疫时间表,做到动物免疫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全面完成201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春防各项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3年我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2月25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集中免疫等各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强化免疫基础,确保密度和质量。一是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强制免疫工作。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工作,做到应免即免、不留空档,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统筹做好狂犬病、新城疫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二是加强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对规模养殖场(户)按国家制定的免疫程序开展免疫,并督促其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三是在免疫的同时要加挂牲畜二维码耳标或发放免疫证,并及时做好免疫登记,定期整理归档,建立规范、完整的免疫档案。
(二)加大监测力度,强化应急管理。各乡镇要重点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提高疫情预警预报能力,增强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大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力度,认真查找免疫失败的原因,为以后动物疫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要重点加强对中小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密集地区、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力度,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及时发现和上报疫情。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相关规定,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及时诊断,及时排查,及时处置,防止扩散蔓延。
(三)加强检疫监管,保障质量安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工作,对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严格无害化处理)制度,采取日常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严禁无证动物及动物产品和病死动物流通进入市场销售,确保动物产品消费安全。抓好活畜禽交易市场管理和跨省调运动物监管,及时查找漏洞,消除疫情隐患。
三、加强领导,严格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宜章县2013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经费到位、防疫到位、措施到位。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要积极组织防疫疫(菌)苗及物资供应,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疫情监测,强化检疫督查。财政部门要确保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工商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行为。商务部门要加强牲畜屠宰管理,严禁私屠乱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禁止病、死畜禽的流通。卫生部门要做好人群监测与预防,严防动物疫病在人际间传播。县内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公共卫生防疫意识。
春防期间和春防结束后,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织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的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督查,促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力、免疫不到位而发生动物疫情。对动物免疫密度不达标和免疫效果不合格的乡镇,将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动物疫情发生或引起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