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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函〔2012〕143号关于启用“宜章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宜政办函〔2012〕143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宜章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根据宜编办〔2012〕15号文件精神,原“宜章县社会救助局”于2012年5月14日正式更名为“宜章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刻制“宜章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印章壹枚,从即日起启用,原“宜章县社会救助局”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新启用和停止使用印章印模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新启用和停止使用印章印模

 

 

 

 

宜章县社会

救助管理局

 

(新启用印章印模)

 

宜章县社会救助局

 

(停止使用印章印模)

作者: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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