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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函〔2012〕135号关于印发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办函〔2012〕135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实 施 方 案

 

为提升我县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湘卫应急发〔201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卫生应急在建设平安宜章、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力争在2013年达到湖南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标准,力争省卫生厅向卫生部推荐我县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湖南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创建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等8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将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辖区内的村指定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县卫生局要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指挥协调。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的领导下,县卫生局与相关部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建立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的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

(三)预案体系。县人民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各类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各类预案和方案实现动态更新。县卫生局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县、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各乡镇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初步形成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为架构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应急准备。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处置经费。县卫生局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分类专业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制定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按计划落实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完善相关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卫生应急资源扩增能力,以迅速及时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

(五)监测预警。县卫生局要建立完整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实验室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等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要达到100%。

(六)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局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乡镇要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医疗机构要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有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大众媒体及时发布经授权可由其发布的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并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重大活动开展前,县卫生局和专业机构应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见和干预措施,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动期间,县直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相互配合,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到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七)总结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各乡镇或县卫生局应对卫生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危害及处置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而致病、致残或致死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八)社会动员。县卫生局应当制定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卫生应急知识素养,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应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4月~6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完成创建活动申报工作;成立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结合示范县考评标准,组织举办卫生应急工作培训班,按照《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标准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传达创建任务;做好其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2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人员及物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报市卫生局;迎接市卫生局督查,根据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3年1月~4月)

做好示范县创建验收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做好迎检准备;迎接湖南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评组的检查验收;根据省级评估验收组的评审结果,认真做好总结,抓好整改,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实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作为2012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任务财政补助,加大投入,明确工作进度,保障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综合协调,突出重点。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对卫生应急的依法科学规范管理,逐步提升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各乡镇要按照示范县创建的核心内容抓紧建设,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的指导,切实提升卫生应急的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措施有力,扎实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建设,循序渐进,扎实提高卫生应急能力。


 

附件:1.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标准及工

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志莲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欧阳绍先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小英 县卫生局局长、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谭绍昆 县政府应急办公室主任

宾心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挺进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颜智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红万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雄 县经信局副局长

曾立群 县物价局副局长

彭建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建胜 县科技局副局长

谷军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欧阳文红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钟平亮 县商务局副局长

欧红坚 县安监局副局长

兰国群 县环保局副局长

欧湘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波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李学安 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王永忠 县卫生局副局长

廖建林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庆良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黄朝峰 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李恪龙 县林业局工会主席

张小康 县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李勇华 县卫生局工会主席

刘胜璋 县爱卫办副主任

彭 旭 武警宜章中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由李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辉、周永发、黄勇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宜章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标准及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

内容与要求

评估方法

责任单位

(一)

 

 

 

 

1.县政府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查阅文件资料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应急办

2.县政府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或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有效开展工作。

查阅组织成立、工作记录等文件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成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有办公用房和设施;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

查阅编办文件

现场考评

县编办

县卫生局

4.乡镇政府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有办公用房和设施;负责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

查阅职责分工文件

现场考评

各乡镇政府

5.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设立或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有办公用房和设施;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

查阅机构设置或职责分工文件,现场考评

县疾控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

6.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立或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有办公用房和设施;工作人员熟知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完备。

查阅机构设置或职责分工文件、现场抽查1个医疗机构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7.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有办公用房和设施。

查阅职责分工文件

现场抽查3个机构

各乡镇卫生院

(二)

 

 

 

 

 

1.县政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和协调联动机制。

查阅文件

现场考评

县政府应急办

县卫生局

2.县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间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查阅文件

现场考评

县卫生局

3.县紧急医学救援机构与110、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建立联动出警机制。

查阅文件

现场考评

县公安局

县公安消防大队

县级医院

4.积极开展卫生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业务资源,建立卫生应急管理信息数据库,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完善县级卫生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增强视频会商、信息汇总、指挥协调等功能。

查阅文件

现场考评

县卫生局

5.建立县、乡镇卫生应急联络网,将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编制成册,及时更新,保持联络畅通。

查阅联络手册,现场拨打其中3个联系电话

县卫生局

乡镇卫生院

(三)

 

 

 

 

1.县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查阅两大专项预案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卫生局

2.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点急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中毒、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专门卫生应急预案;辖区内建有核电、大型化工等重要设施,要制定相应的专项预案,定期评估,及时更新。

查阅各部门单项预案

县卫生局

3.乡镇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含村级预案)。

查阅各乡镇政府预案

各乡镇政府

4.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制定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汇编成册,种类与本单位职责基本相适应,更新及时。

查阅各单位预案

县疾控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

5.县二级医疗机构制定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种类与医疗救治职责基本相适应,更新及时。

抽查1个医疗机构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县二医院

县三医院

6.县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熟知本职工作相关的卫生应急预案种类、名称、具体内容和要求。

卫生行政、疾控、卫生监督、医疗机构各类单位随机抽查1名工作人员,了解其掌握情况

县卫生局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各乡镇卫生院

7.餐饮、学校、大型工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包含有卫生应急相关内容,或制定专项卫生应急预案。

每类抽查1个单位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乡镇政府

县卫生监督所

(四)

 

 

 

 

 

1.县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临时处置经费。

查阅文件、记录

县政府办公室

县财政局

2.县政府规划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供应点、临时厕所、临时医疗点等设施。

现场检查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应急办

3.县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县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查阅咨询委员会组建文件、委员会名单

县卫生局

4.县卫生行政部门分类组建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立队伍成员资料库,并及时更新;应急队伍装备能满足一般事件处置需要。

查阅队伍名单,现场考评装备情况,通知应急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结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

5.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物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补充、更新等制度完备。

查阅相关目录、制度文件,现场考评储备情况

县卫生局

6.县卫生行政部门有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等的卫生应急培训。

查阅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考核记录等文件

县卫生局

(四)

 

 

 

 

7.县卫生行政部门有年度演练计划,县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卫生应急实战演练;乡镇卫生院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实战演练。历次演练均有演练方案计划和效果评估。

查阅演练计划,检查卫生行政、疾控、卫生监督部门历次演练方案和记录、照片、录像等,抽查3个医疗机构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县卫生监督所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各乡镇卫生院

8.二级医疗机构有应急床位腾出扩增方案,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确保半小时内能腾出10张以上应急床位。

查阅文件

现场考评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县二医院

县三医院

(五)

 

 

 

 

1.县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严格执行月报制度,无漏报情况发生。

查阅月报记录等文件

现场考评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2.负责监测工作的专业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设有专职人员,符合监测工作需要。

现场考评

县疾控中心

3.乡镇(社区)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工作,有效开展监测工作。

抽查1个医疗机构

各乡镇卫生院

4.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当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进行排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和干预措施建议,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查阅工作记录、报告、资料等文件或数据库

县卫生局

5.县卫生行政部门及负责监测工作的专业机构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低级别的预警线指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100%,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90%以上。

查阅指标文件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各乡镇卫生院

6.县疾控中心有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

现场考评,查阅数据分析、信息报告记录等文件

县疾控中心

7.县监测机构专业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类、分级及其有关信息报告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报告范围、程序、方式、时限等。

随机抽查4名工作人员,了解其掌握情况

县疾控中心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8.学校建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学生信息登记制度,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能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查阅记录等文件

现场考评

县教育局

县疾控中心

(六)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100%。

查阅文件记录

县卫生局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县政府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模拟案例测评

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应急办

县卫生局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疾控中心能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预防控制方案、采样并进行实验室检测、初步判定致病原因、准确上报信息、落实预防控制措施。

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

县疾控中心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直医疗机构能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能有效开展症状监测和传染病病例上报工作。

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监督所能及时开展饮用水和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卫生应急工作中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

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

县卫生监督所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行政部门能利用大众媒体及时发布经授权可由其发布的卫生应急处置相关信息,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抽查3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记录、视频资料等,访谈10名群众

 

县委宣传部

县卫生局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行政部门能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响应,成立或配合上级部门成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每日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信息,重要情况能随时报告。

抽查3次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

县卫生局

8.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及时到达现场并开展医学救援工作,检伤分类、救治操作符合标准或规范,伤员转运方案合理、行动迅速;有效开展心理援助和健康教育工作。

抽查3次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记录

县人民医院

县中医院

9.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县卫生行政部门能根据活动性质、规模、内容,制定相应的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医疗卫生机构能根据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有效完成卫生监督、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工作,为保障活动的卫生安全服务。

抽查1次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记录

县卫生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七)

1.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年度卫生应急健康教育与促进计划,定期组织专家到乡镇、社区、学校等重点单位举办讲座、发放和张贴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等活动。

查阅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和活动记录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县人民医院

各乡镇政府

卫生院 学校

2.县卫生部门每年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卫生应急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至少2次;县疾控中心与县广电局联合在电视栏目中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宣传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查阅活动记录

县委宣传部

县广电局

县疾控中心

县人民医院

(七)

3.健康教育效果良好,居民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发现或获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能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现场随机抽查1个乡镇或社区的20名常住居民,考查其应急行为

各乡镇政府

各乡镇卫生院

4.县卫生行政部门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队伍,并制定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志愿者的培训、演练,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查阅文件、制度、工作记录,现场提问3名志愿者

县卫生局

县疾控中心

(八)

 

 

 

 

1.历次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救援行动结束后,县政府或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应急准备和保障、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健康危害程度及处置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

抽查3次卫生应急行动的评估总结或报告

县政府应急办

县卫生局

2.历次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救援行动结束后,县卫生行政部门按同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

抽查3次卫生应急行动的评估记录、恢复重建工作计划、工作记录等文件

县卫生局

3.县卫生行政部门协助政府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对损毁、损失的征用财产给予合理补偿。

抽查3次卫生应急行动征用补偿工作记录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卫生局

4.县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执行对参加卫生应急处置和医学救援行动的工作人员合理补助的标准,对致病、残、死的工作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制定并有效执行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制度。

抽查3次卫生应急行动后的补助奖励工作记录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卫生局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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