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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函〔2012〕124号关于做好2012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宜政办函〔2012124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为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2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以产业大转型为契机,切实抓好重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涉重金属企业关闭、淘汰、整合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削减重金属排放量,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以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整合为重点,集中整治金子坪矿区、黄岑水库区域、赤石长城岭矿区非法采选矿点,进一步规范瑶岗仙等矿区采选矿行为;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中心,积极开展水环境污染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和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要求,重点整治东江湖宜章段、渔溪河、杨家河、武水河、乐水河等区域水环境污染;以推行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两项管理制度为抓手,重点加强冶炼废渣、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加强监管,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实现全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启动各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三级生态创建(生态县、生态镇、生态村)为举措,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二、整治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督办。切实履行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职责,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纳入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部门和企业,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岗位、人员。要加大调度、检查、督办力度,建立问责制。对重点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项目实行一季一调度,对所有整治项目实行不定期检查和跟踪督办,日常调度、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计分。对整治工作进展慢的乡镇,暂停项目环评、核准和审批;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直至采取停电、停贷、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等措施。

(二)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发改、经信等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提出产业布局、产业整合、产业发展等有关政策措施,加快淘汰铁合金、有色金属、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的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大转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商部门要对取缔和责令关闭的企业予以撤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电力部门要对停产整治、取缔关闭的企业停止生产供电、拆除供电设备设施;金融部门对实施取缔关闭的企业不予办理信贷业务;农业、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要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养殖污染控制措施及相关政策,促进生态农业和生态养殖业健康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做好取缔关闭企业土地回收、评估、利用工作,严禁向落后产能和非法建设项目供应土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部门要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确保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监察部门要加强行政监察,查处综合整治中失职渎职和工作不力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环保部门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统一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督促企业等治污主体加大投入。各乡镇要将综合整治资金列入本级财政支出,采取鼓励和优惠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综合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有效整合节能减排、环境治理、水利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投入。

(四)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以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为目标,以整治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认真履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全面有序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违法排污和非法采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用地、非法供电行为。对暴力抗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和举报人的行为以及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的黑恶势力,坚决依法打击。依法查处党政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企业、违法排污企业入股经营或收受贿赂的行为。

三、定期督查,严格考核

县政府将分别于20126月、12月组织环保、经信、城管、监察等部门开展全县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半年专项督查和年终专项督查。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全年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情况的重要内容和衡量乡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整治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未完成整治任务、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和单位,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区域限批。

 

附件:宜章县2012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明细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宜章县2012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责任明细表

序号

责任单位

责任人

项目名称

整治内容及验收标准

完成时间

联系人

1

县环保局

陈新宇

重金属

污染综

合防治

1. 按进度完成瑶岗仙矿区采选废水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和赤石乡渔溪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 做好武水河流域(宜章段)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好第一次原安源工区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按照20061月市政府会议纪要的要求,拆除458480窿道采矿设备设施,永久性封闭458480窿道。加强对金子坪矿的环境监管,督促金子坪矿停产整改,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按照2011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落实采选矿废水处理措施,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转320窿道废水处理站。严禁擅自向原安源工区非法采选矿点供电,严厉打击非法采选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武水河水质监测,确保武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

3. 加强含砷废渣管理,严禁擅自转移处理。

4. 取缔关闭整合涉重金属企业。

5. 加强对瑶岗仙钨矿、长城岭等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其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201211

兰国群

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覃佐国

瑶岗仙镇

 

赤石乡

 

宜章县长城岭铅锌锑多金属矿

周小娟

梅田镇

邱志勇

湖南天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黄红校

新山达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黄建文

麻田镇

李福恩

郴电国际宜章分公司

黄德洪

 

 

2

县环保局

陈新宇

农村连片
综合整治

1. 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责任书的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强化工程监理,20126月底完成迎春镇承启村等5个行政村的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等工程。

2. 制定一六镇等水北岸村等6个行政村连片整治实施方案,201211月底前完成以上6个行政村的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

201211

吴建华

迎春镇

赵品亮

一六镇

刘玉军

3

县环保局

陈新宇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集中饮用水源保护

1. 完成县城大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 完成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站管网建设的规划编制报批及可研、环评、建设方案的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

3. 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一次饮用水安全应急演练。加强污染源控制,严禁在黄岑水库、寺山坪水库集雨面积范围内新上采选矿等涉重金属排放项目。

4. 60%以上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201211

吴小武

玉溪镇

 

县卫生局

李小英

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黄多跃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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